从宰相手里收回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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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来说,『内阁制』(parliamentalism)应称之为『国会制』或『议会内阁制』.议会内阁制是以议会(国会)为权力核心,行政系统受议会的节制,行政权与立法权合一,政府(内阁)则对议会负责.你要
第一题,第3个答案废除丞相权分六部,此时并没有内阁,可见设立内阁并不是为了限制丞相的权力,事实上,内阁是在丞相废除后,皇帝太忙而设立的顾问机关,有一定的丞相功能,所以内阁的设立即和限制相权无关,甚至有
历代宰相名称和职权变化情况朝代宰相名称和职权变化商朝太宰、冢宰、阿衡西周三公、太宰、冢宰、小宰(副宰相).三公是指太师、太傅和太保.太宰或冢宰,由三公,尤其是少师兼任.东周太宰、冢宰、执政官(史籍所称
秦代宰相亦称丞相或相国、国相.西汉沿置丞相,与太尉、御史大夫合称三公,主持国家最高政务.西汉末年,改宰相为大司徒,与大司马、大司空一起为三公,亦称三司.东汉的三公是司徒、司空、太尉,为共同负责军政的最
当时德国是联邦制君主立宪制国家,帝国中央的普鲁士王国占有特殊地位,拥有极大行政权力;皇帝和宰相是帝国国家权力中心;议会并无实权,议长为帝国宰相,议员由君主任命;负责法律的审批;而帝国议会(下议院)权力
C是根本原因,C带动了A,而B则是直接原因,所以应该是C.
解题思路:选D。ABC都是行使权利,D是因为没有履行义务而被禁止。解题过程:选D。ABC都是行使权利,D是因为没有履行义务而被禁止。最终答案:D
中国古代宰相制度的演变:在中国古代政治体制中,宰相制度居于核心地位,是连结政治制度各部分的中心环节.从宰相制度的兴废看,其起源甚早,而且复杂多变.其演变大致可分为五个阶段,即萌芽期、创立期、鼎盛期、调
十三条主要有两方面内容:一、限制国王的权力,约束英王的实际统治权,如第1、2、4、6条;二、保证议会的立法权、财政权、司法权和军权等,如第8、9、13条.
正一品:文职京官:太师、太傅、太保、殿阁大学士文职外官:无武职京官:领侍卫内大臣、掌銮仪卫事大臣武职外官:无从一品:文职京官:少师、少傅、少保、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协办大学士、各部院尚书、督
A、B都应该选.虽然这个制度对防止专权没什么实际效果.
相信大家都能记住对中国乃至对世界都意义深刻的,发生在中国的两件大事.1997年7月1日的香港回归,1999年12月20日的澳门回归,看似离今不远的2个时间却是经历了华夏儿女几代人的不懈努力的结果啊!2
发展趋势:皇权逐渐加强,相权逐渐削弱;中央权力逐渐加强,地方权力逐渐削弱.明朝内阁没有实权,完全被皇帝控制,不能制约皇帝,而前宰相能制约皇帝.说明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达到顶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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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伊士运河是欧洲和非洲的分界线.它连通了红海和地中海.是世界主要贸易航线欧亚澳航线要经过的主要航道.它能减少海洋运输的路程.埃及怎么可能放弃这么一个重要的海关呢?
《权利法案》以法律形式对过往的权利进行了明确的制约,规定不经议会的批准,国王不能征税,也不能在和平时期维持常备军;同时,还规定过忘记不能随意废除法律,也不能停止法律的执行.
A.历代王朝削弱相权来增加王权:汉朝的内朝和外朝,隋朝的三省六部制等方式.B.削弱地方权利,如:汉朝汉孝武帝颁布“推恩令’’,附宜之法,寸(寸字也有别的写法)金夺爵的方法来削弱诸侯王的权利,唐朝时期的
宰相是中国古代最高行政长官的通称.“宰”的意思是主宰,商朝时为管理家务和奴隶之官;周朝有执掌国政的太宰,也有掌贵族家务的家宰、掌管一邑的邑宰,实已为官员的通称.相,本为相礼之人,字义有辅佐之意.宰相联
这俩个通常是一个概念.但在不同点的朝代,权利范围也不同.宰相最早出现在春秋战国时期,第一个就是管仲,后再秦朝正式叫做丞相.所以这俩者没什么太大的区别.而随这朝代变迁宰相的正式官名也不同比如相国,大司徒
主权利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权利,不需要依附其他权利存在的.从权利指相对于主权利而言必须要依附某主权利才能存在.举例子说,一方向另一方借款,以自己的房产作为抵押,债权人所享有的房产抵押权是依附于他所享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