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叔叔编写一本书取得稿费2600元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10 18:09:00
考点:百分数的实际应用.分析:要求李老师应缴税多少元,通过题意可以得知:先要求出超过800元以上的有多少元,用3000元减去800元可求出等于2200元,按20%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就是求2200元的2
(4800-800)*0.14的结果就是答案
按照题目应该缴纳448元目前我国税法应该是:超出800元的部分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640元.
(3800-800)×14%=420元不懂追问
是不是刘毅,他是编写词汇书的
280÷14%+800=2800(元)280元是超过800元部分纳税,所以稿费应分两部分800元为不纳税部分2000元为纳税部分,共计稿费2800元
超过800的部分:3800-800=3000(元)缴纳的税:3000*14%=420(元)所以一共获得的钱是800+(3000-420)=3380(元)
3800-800=30003000-3000×14%=2580800+2580=3380
3200*0.14=448
(3800-800)*14%=420再问:���!!!再答:����Ҫ�����
700÷14%+800=5000+800=5800
按照你说的这种计算如下:应纳税所得额=3000-1600=1400应纳税额=500×5%+(1400-500)×10%=25+90=115但是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冯老师领到的稿酬应按劳务报酬计算缴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取得的稿酬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含4000元)按照收入扣除800后的余额征税;收入超过4000远的按照20%的扣除率后的余额计税,本题就涉及到底用800作为扣除数还是20%作为
(5000-800)*20%=840元
2000+3200*(1-20%)=4560
1.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超过4000元的,减除20%的费用.2.稿酬所得适用20%的税率;3.稿酬所得还享受按应纳税额
4000-【(4000-800)*14%】=3552元周老师实得稿酬3552元,应交个人所得税为:448元
陈老师实际得稿费5000-(5000-800)*14%=4412元
纳税:(2200-800)×14%=196(元)总数纳税线税率应纳税款答:在所得的2200元稿费中,王老师只能拿到2004元,其中,缴税款196元.所以,王老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96元.
(3500-800)×14%=2700×0.14=37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