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下两物体可以看做一个整体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12 16:54:04
只能在特殊情况下才能计算
不考虑物体本身的形状和大小,并把质量看作集中在一点时,就将这种物体看成“质点”.研究问题时用质点代替物体,可不考虑物体上各点之间运动状态的差别.它是力学中经过科学抽象得到的概念,是一个理想模型.可看成
按照爱因斯坦的相对论,认为空间不是平直的,而是弯曲的.我们的空间是多维弯曲的空间,人的眼睛看不到,也感觉不到这个多维的状态,只能从理论上证明.人的眼睛可以看到3维的空间,也就是立体的空间状态,但看不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允许掉头的地点,在既没有掉头专用信号灯,也无其他规范掉头的交通标志的情况下
用在爱情,亲情,友情离别时
消去共同方程式时,方程才进行加减运算,2元1次方程,就用着方法来消除一个未知项,从而得出另一个未知项的解.
在什么情况下都有,是物体本身得性质
高中吗那就可以与共同加速度就可以我高三学习还可以哦
只要不发生相对运动
电感可以看成通路,电容可以看成断路.
合力的方向和速度在同一方向则加速在相反方向则减速
在所研究的问题中,如果物体的大小、形状属于无关因素或次要因素,则可以忽略物体的大小、形状,将物体看成一个质点.再问:什么叫属于无关因素啊?举个例子好吗?再答:研究一个木块沿水平地面滑动时,木块上每一点
1、在研究物体运动时,其大小与形状可以不考虑时,可以视为质点2、物体各部分运动情况相同,在研究其运动规律时,可以视为质点3、物体平动时,可以视为质点
质点就是有质量但不存在体积与形状的点.在物体的大小和形状不起作用,或者所起的作用并不显著而可以忽略不计时,我们把近似地把该物体看作是一个具有质量大小和形状可以忽略不计的理想物体,称为质点
在中学阶段,对角速度的方向不讨论.实际上,角速度是有方向的.它的方向是垂直圆周运动的平面的.(按右手螺旋法则,四指环绕方向与物体运动方向相同,大拇指指向就是角速度的方向)在大学的教材中,“角度”是有方
直线:数轴射线:灯光线段:直尺
不考虑给你具体分析一下.人在一个长木板上,长木板以一个初速度V往前运动.人的状态不管是在木板上静止着还是来回走动,都不影响木板运行的长度.静止的时候摩擦力做功等于初动能想想一个火车上的人的静止或者运动
在‘占’‘是’‘比’字后面的量就是单位1
力的作用线及其延长线通过质心时可以平移,而且平移也只能在作用线及其延长线上平移.
要确定一个物体是否能当做质点只用记住一句话:研究系统与物体之间的大小关系.如果系统相对于物体很大,则可以;反之则不行.我们来看第一个例子:转动的砂轮:系统是转动的砂轮,物体是砂轮,他们等大,所以不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