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叔叔于勒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用第一人称写有什么好处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11 19:09:28
菲利普夫妇是小说的主要人物.他们生活境遇拮据,急于谋求改变地位而不择手段.因此,也就形成了他们特有的性格特点,这就是自私、冷酷、庸俗和爱慕虚荣.菲利普夫妇的自私表现在他们“盼于勒”“赞于勒”“遇于勒”
菲利普夫妇很势利眼,他们的种种举动很令人恶心
《我的叔叔于勒》,是法国著名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最著名的小说名篇之一.这篇文章主要通过“我”一家人在去哲赛尔岛途中,巧遇于勒经过,刻划了菲利普夫妇在发现富于勒变成穷于勒的时候的不同表现和心理,揭示并讽
一、这篇小说力图探讨人与人的关系.菲利普夫妇为什么不认于勒叔叔?以下原因中哪一个是主要原因?为什么?1.菲利普夫妇很穷,怕于勒再来拖累他们;2.骨肉关系也要以金钱来衡量;3.有虚荣心;4.其他原因.本
游船在翡翠般的大海上继续向哲尔赛岛前进……“喂,克拉丽丝,你快看呀!”父亲喊着母亲的名字,急匆匆的从卖牡蛎那儿走了过来.“又怎么了!”母亲很不耐烦,显然她还在为父亲请女儿和女婿吃牡蛎生着闷气.而父亲却
行为不端,糟蹋钱——良心发现——自食其力,不拖累他人
于勒:失败者,受害者 早:行为不端,糟蹋钱 中:正直,有良心 晚:自食其力,不拖累人
年轻时于勒大肆挥霍,人财两空,被看成是“祸水”,落得扫地出门的地步.既至美洲,赚了小钱,两年后又发了大财,成为大家的“福星”.菲利普一家渴盼有钱的于勒归来.二姐也因此找到了未婚夫,一家人都很高兴,出国
他是故事的见证者.让故事更有真实性,作为线索人物,能够将文章串起来,故事情节完整而不突兀.
因为他是主角啊
对主旨有升华作用,体现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人与人之间的金钱利益关系
明确:于勒年轻时,是个浪荡子.他把自己所得的遗产花光了,又花了哥哥菲利普一些钱,因而被家里的人看不起,甚至视为全家的“恐怖”.终于.他被送到美洲.后来,据说他在那里做生意赚了钱,并且给菲利普夫妇去信说
网上找的一篇,自己再改改吧~正当两个女儿津津有味地吃着牡蛎时,父亲望见在甲板上站着一个穿着讲究,气派不凡的中年男子在欣赏大海的风景.不知是羡慕还是想奉承,父亲显然忘了自己的身份,竟走过去想他搭话.就在
于勒我于勒
于勒身世沉浮,之前努力赚钱,想偿还哥哥,说明他有良知,与菲力普夫妇的自私冷酷形成对比.落魄后不愿回家,说明他有骨气.
是以菲利普夫妇对待于勒的态度为主线,以于勒的十年经历,或者说是于勒的或贫或富的变化为辅线.
虽然“我”叙\x0d述父母如何看于勒叔叔时多\x0d少有嘲讽之意,但语气却是\x0d善意的,也还是怀有同情的\x0d理解.这就是说,父母的“\x0d以钱论人”,绝非个人的道\x0d德缺陷,而是生活环境
题目是“我的叔叔于勒”,表面上看是要写于勒,但实际上却是要写菲利普夫妇.将于勒冠以“叔叔”之称,显然是从“我”的视角来写的,但从“我”的父母亲角度看,于勒就是他们的亲弟弟,可他们却视他为“流氓、无赖、
(1):突出父亲的爱慕虚荣,要面子的一种性格.(2):本文中的于勒是线索人物,从这篇文章用的是第一人称可以看出.
解题思路:详见解答。解题过程:《我的叔叔于勒》选自(法)国作家(莫泊桑)的短篇小说集(羊脂球)。小说写了一个普通小市民家庭的日常生活,作者应用了(对比)的手法,充分描述了(菲利浦夫妇)对待亲兄弟(于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