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程俩边同时乘或除以同一个不为零的数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13 00:34:39
方程两边同时加上或减去同一个数,方程左右两边仍然相等,方程两边同时乘或除以同一个不等于0的数,方程左右两边仍相等.
方程两边同时乘或除以12.3,左右两边仍然相等.错方程两边同时加上或减去3.5,左右两边仍然相等.对第一个错第二个对
被除数和除数同时乘或除以(一个相同 )的数(零除外 ),商( 不变).
是的,方程两边同乘以或除以一个不为零的数,都等价于原方程的,注意要是同乘以或除以0!
方程的两边同时乘或除以一个相同的数(0除外),方程两边仍然相等.是正确的.故答案为:√.
根据以上分析知:等式的性质是:在方程两边同时除以一个不为0的数,等式的两边仍然相等.故答案为:√.
方程两边同时乘或除以相同的数(0除外),左右两边仍然相等.故答案为:×.
方程两边都乘以或除以同一个不为零的数,方程的解不变
等式的两边都乘以同一个数或都除以同一个不等于零的数,所得的结果仍是等式
性质2是等式两边同时乘以一个“数”或除以一个不为零的数,所得仍是等式.为什么第一个是代数式,第二个是数?举个例子最好说的有道理.
可以的,你只要保证这个式子不为0.当然如果在不等式中你还要考虑这个式子的正负,要特别注意它的符号转变.还有只有两边同乘或者同除一个不为0的式子,注意是相乘或者相除不是加减!
等式两边同时乘或除以同一个不为0的数,等式仍然成立,一定注意是同一个不为0的数,所以此说法错误;故判定为:×.
等式的性质是:等式两边同时乘或除以同一个数(0除外),等式依然成立.所以等式两边乘同一个数,或除以同一个不为0的数,左右两边仍然相等,故答案为:相等.
不等式两边同乘或除以同一个负数,不等号要改变方向...若是两边同时乘或除以同一个正数,不等号方向不变...要是乘0……嘿嘿```
不可以这样可能导致定义域的改变
分数的分子和分母都乘(或除以)同一个不为0的数,那么分数的值(不变)
不变的...因为学的是分式的性质,所以在讨论的时候就不带着分式一起了...实际上当知识拓展完全以后.只要除的这个相同且不为0就可以了...
可以,下面给出简单的证明证明:若a=b则有a-b=0即a-b是0向量所以(a-b)c=0(0向量与任意向量的乘积都为0)ac-bc=0ac=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