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法院采取双轨制,即联邦法院与州法院同时存在且互不隶属,州法院拥有对非联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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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rmanyisafederal,state,德国是联邦制国——点评:不能用逗号,改为Germanyisafederalstate◎andfederalandstatelegislativepow
1)Ifthelitigantslosedalawsuitinthefederaldistrictcourt,cangotothecourtofappeallocatedinthefederaldis
美国建国初,宪法是经历好几任总统才拍板定案,在宪法酙酌考量未决之前,各州已早有行之多年的法律,所以州法早于宪法,不过在法律位阶上,宪法优于任何法.联邦设有最高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但有统一的宪法和法
译法无所谓,沿用下来的可以改,也可以不改,根据大众口味来吧.你看英国的翻译也没有改
根据《合众国宪法》(TheConstitutionoftheUnitedStates)的规定,应建立一个有限权力的全国性政府.虽然这些权力非常宽泛,并自1789年《宪法》诞生以来有了极大的扩充,仍被认
是错误的.美国是实行三权分立的国家,法院是司法部门,是监督法律实施的,与立法部门的立法权是有严格界限的,不具有批准法律实施的权力.
美国宪法规定了美国总统执掌美国行政权.他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总统不对国会负责..总统主外,国会主内,并具有相互否决的权利.在美国政治制度的“三角架”中,总统(行政)与国会是重要的两极,也是频繁
1787年宪法的原则:“分权与制衡”(1)立法权归于国会①国会实行两院制;②参议院、众议院的选举规则;③立法权归于国会,法律的实施经总统批准;④国会拥有宣战权;⑤参议院对总统任命权、缔结条约的审批权;
说法是错误的:从美国法律法规的制定的一般程序说起:在美国,国会通过的是法律授权,由总统签署后变成法律.联邦政府部门根据法律给予的授权制定实施法律的法规、规章.联邦政府部门制定法规时,要遵守《行政程序法
邦联制是指若干个独立的主权国家为实现某种特定目的(如军事、经济方面的要求)而组成的一种松散的国家联合.邦联制是一种复合制的国家形式,比联邦制松散,是主权国家的联盟,通常根据条约组建.字数限制~
TheBudgetoftheUnitedStatesGovernmentisthePresident'sproposaltotheU.S.Congresswhichrecommendsfundingl
美利坚合众国”是美国国名的全称.美国之所以叫“美利坚合众国”原因如下:国名释义:美利坚合众国(TheUnitedStatesorAmerica)简称美国(U.S.A.).美国因洲名而得名.在英语中,亚
你想问什么呢?按理来说德国的这种模式也是最早美国的模式.美国的参议员和众议员里,民众只能直选其一.1880以后两者都变为民众直选了.
美国的参众两院是立法机关,行使三权分立中的立法权,我国法检两院是司法机关,分别行使审判权和司法监督权,但代表的并不是孟德斯鸠三权分立中的司法权,因为中国的政治体制不是建立在三权分立之上的,二者几乎没有
第一,含义不同.邦联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为了达到军事、贸易或其他共同目的而组成的一种国家联合,如现代的欧盟、东盟等实际上也是邦联.联邦亦称“联盟国家”,是由若干成员单位(邦、州、共和国等)组成的统一国
1)不同点:第一,元首产生办法不同.在议会制共和制下,国家元首由议会选举产生;在总统制共和制下,总统由选民选举产生.第二,元首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上表).第三,元首、议会、政府(内阁)三
1、南北战争:美建国后,因为美国确立联邦制的1787年宪法没有废除南方的奴隶制度,北方主要是需要大量自由劳动力、原料和广阔市场的工商业经济,南方主要是使用大量奴隶劳动的种植园经济.随着社会的发展,奴隶
林肯就任美国总统后,再次重申了美国《反联邦脱离法》的精神.这表明南北战争中,林肯政府的首要任务是(维护国家统一).
B、国会美国1787年宪法关于国会的规定:①国会实行两院制;②参议院、众议院的选举规则;③立法权归于国会,法律的实施经总统批准;④国会拥有宣战权;⑤参议院对总统任命权、缔结条约的审批权;⑥在职官员不得
a.国会有立法权.因为议员民选,它直接代表人民.联邦法院有司法权.国会立法.交给法院执行.再问:国会是什么再答:美国国会为参议院及众议院俩院的统称。各院由各美国各州民众选举出来的议员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