蝈蝈与蛐蛐仿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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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冬
约翰·济慈(1795~1821),英国浪漫主义诗人.出身卑微,少年即成孤儿,生活贫困,做过医生助理.自幼喜爱文学.1816年发表处女作《哦,孤独》.1817年出版第一部诗集《诗歌》,其中有名篇《蝈蝈与
原文: 大地的诗歌从来不会死亡: 当所有的鸟儿因骄阳而昏晕, 隐藏在阴凉的林中,就有一种声音 在新割的草地周围的树篱上飘荡 那就是蝈蝈的乐音啊!它争先 沉醉于盛夏的豪华,它从未感到 自己
这是济慈早期创作的一首富于哲理性的小诗,洋溢着明朗欢乐的情调. 诗人以精细的观察,抒写了夏日郊外的蝈蝈和冬夜炉边的蟋蟀交替歌唱的情景.但开头疲于暑热的鸟儿,其实是春天的歌手,而蛐蛐生命力最旺盛的时刻
过渡句是:“大地的诗歌呀,从来没有停息.”在诗大结尾,作者巧妙地运用联想,将“蝈蝈”与“蛐蛐”前后两幅画面叠印在一起,让冬天“蛐蛐的歌儿”呼应盛夏“蝈蝈的音乐”,在诗人的心灵中,交织成一首此起彼伏的“
《蝈蝈与蛐蛐》的作者是美国浪漫主义诗人济慈. 《蝈蝈与蛐蛐》是一首大自然的颂歌.它通过对盛夏“蝈蝈的乐音”和冬日“蛐蛐的歌儿”的描写,歌颂大自然美如诗歌,永远歌声不断,永远充满生机. 这首诗构思巧
只有今日的一代英雄人士,才能使多娇江山纯粹称意这是对一代新人的呼喊和企盼讲授重点、不容易处理完成的地方3.提出问题学生“雨说”它在诗中浮现了几次以资指导学心理出诗作布局,并和学生一路为诗作的4个部门定
相互即统一.又对立.
第一层中,“大地诗歌从来不会死亡”,这是作者抛出自己的想法,他接着用炎热的夏天里有“蝈蝈的乐音”来说明这一观点,展现了骄阳炎炎的夏日里的勃勃生机,歌颂了大自然的美好如诗,永远歌声不断,永远充满生机.因
枫叶与白雪大地的画卷从来不会消失当所有的树叶被秋风卷走隐藏在阴凉的林中有一种火红的颜色在干秃的树林中间摇动那就是火红的枫叶啊它是那么的热情,是那么的奔放独自在凄凉的秋日里渲染一旦疲劳了,便无怨无悔地轻
济慈
大地的诗歌从来不会死亡在这候鸟与枫叶邂逅的季节它哼起了轻音乐沉醉于深秋的丰收一簇簇精灵似的桂花啊!裹着万般的柔情大地的诗歌啊!从来没有停息当争艳的群花因寒冷而褪去繁华怒放的腊梅在狂风中昂首凝望着寂寞的
面朝阳光我愿是一朵向日葵就这样静静的望着天空哪怕阴沉的心已背负得够重也迎着狂风沙尘伸展我欢愉的羽翼在阳光下生长当你滑落山岗作别亲赖的大地把最后一丝灿烂映在我脸庞呵我不愿目送你离去的背影留下忧伤傍徨沉醉
枫叶与白雪大地的画卷从来不会消失当所有的树叶被秋风卷走隐藏在阴凉的林中有一种火红的颜色在干秃的树林中间摇动那就是火红的枫叶啊它是那么的热情,是那么的奔放独自在凄凉的秋日里渲染一旦疲劳了,便无怨无悔地轻
蛐蛐主要在夜里活动.也主要在夜里叫.蝈蝈只在白天活动.也只在白天才会叫.蝈蝈和蛐蛐都喜欢在大豆田里,不过相比之下蝈蝈更多的在部分在大豆田里.而蛐蛐简直是无处不在.蛐蛐有趋光性,夜里喜欢有光源的地方去.
这和诗人特定的生活感受有关,在某个时候触发了诗人的创作热情,就有了这首诗.
这首诗是休斯乘车去墨西哥的旅途中一气呵成的,他自己说“用了十分钟至一刻钟时间”.诗人在谈到这首诗的写作过程时,从他父亲对自己同胞的那种“奇怪的厌恶感”,说到他不理解父亲的想法,因为“我是个黑人,我非常
蝈蝈与蛐蛐济慈大地的诗歌/从来不会死亡:蝈蝈当所有的鸟儿/因骄阳而昏晕,隐藏在阴凉的林中,就有一种声音在新割的草地周围的树篱上/飘荡那就是蝈蝈的乐音啊!它争先沉醉于/盛夏的豪华,它从未感到自己的喜悦消
大地的诗歌从来不会死亡
《蝈蝈和蛐蛐》和《夜》都属于田园诗,尽管是外国的,和中国的有相通之处,所以结合中国的田园诗歌,学生可以进一步加深对田园诗的感觉.这两首诗歌的理解,在本单元中是最简单的,因其明朗性.前面的两首诗歌始读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