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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世纪 女巫文化的起因是什么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大师作文网作业帮 分类:综合作业 时间:2024/11/17 18:00:10
在中世纪 女巫文化的起因是什么
在中世纪 女巫文化的起因是什么
女巫一词,在英语中为witch,意为魔女、妖妇等等.witch源自于古英语的whicce,意思是有智慧的女性.女巫的研究学者解释,在古代社会便已经发现女性所拥有的特殊的神秘能力,而特别称学习这种能力的女性为女巫.然而,到了后世,人们发现女巫并不一定只限于女性,拥有神秘魔力的男性也被冠以“女巫”之名存在于世,这种现象到了现代还是没有改变.
中世纪以前,女人在日耳曼传统文化区里一直很受尊重,尤其是制药、行医、会读写的女人.中世纪之初基督教在日耳曼地区的发展,教会认为按照基督教教义,女人应绝对服从于男人.教会贬低并丑化女人,捏造女巫形象,迫害女人,甚至活活烧死所谓的「女巫」.

1484年,两位教士亨利希和耶科布,撰写了《女巫之锤》,详细列举了很多种识别女巫的方法发起了声势浩大的「欧洲女巫大审判」.

中世纪的女巫审判有着非常黑暗的一面,绝大多数被处死的「女巫」都是无辜的女性.对于女性不公平的审判可以从以下文献得知: 「如果被告过着不道德的生活,那麽这当然证明她同魔鬼有来往;而如果她虔诚而举止端庄,那麽她显然是在伪装,以便用自己的虔诚来转移人们对她魔鬼来往和晚上参加巫魔会的怀疑.如果她在审问时显得害怕,那麽她显然是有罪的,良心使她露出马脚.如果她相信自己无罪,保持镇静,那麽她无疑是有罪的:因为女巫们惯于恬不知耻地撒谎.如果她对向她提出的控告辩白,这证明她有罪;如果她由于对她提出的诬告极端可怕而恐惧绝望、垂头丧气,缄默不语,这已经是她有罪的直接证据.如果一个不幸的妇女在受刑使因痛苦不堪而骨碌碌地转眼睛,这意味着她正用眼睛来寻找她的魔鬼;而如果她眼神呆滞、木然不动,这意味着她看见了自己的魔鬼,并正看着他.如果她发现有力量挺得住酷刑,这意味着魔鬼使她支撑得住,因此必须更严厉地折磨她;如果她忍受不住,在刑罚下断了气,则意味着魔鬼让她死去,以示使她不招认,不泄露秘密.」

然而古典的神话里的女巫有哪些呢?我们来瞧瞧:

瑟西(Circe)

古希腊神话中最着名的女巫,具有强大的魔力,她能透过药草的协助,诵念咒语与召唤神明来施法,冒犯她的人会变成动物,并创造出不存在的幻影,他可以藏住月亮与太阳让大地一片漆黑,也会下毒来杀害他的敌人,从他常召唤的神明中,可以看出她所使用的魔法类型.后人已习惯将她的名字当作是女巫、女妖、巫婆等的代名词.

米蒂亚(Medea)

米蒂亚是科奇斯岛国的公主,也是女祭师,一生命运乖舛,她爱上来自外地为了取得金羊毛与她父亲作对的杰逊王子,不过,这段姻缘最后却以悲剧收场.米蒂亚是月亮女神的乾女儿,所以她懂得使用许多的黑魔法,她会调制灵药、占卜、下毒.不但法术高强也非常聪明与残忍,他曾为了杰逊,亲手杀了他自己的弟弟.后因为杰逊移情别恋,与邻国的公主结婚,被情人抛弃的米蒂亚一怒之下,制作了一件沾满毒药的礼服,送给杰逊的未婚妻,将其杀害.甚至还亲手杀了自己为杰逊生下的两名稚子,最后骑着马离开伤心地.

卡珊德拉(Kassandra)

因为她能预知未来,所以被归在女巫之列.据说卡珊卓拉的力量来源是因为有一天真理之神阿波罗看见了卡珊卓拉,便爱上了她,阿波罗赐予她预知未来的能力,卡珊卓拉却拒绝了阿波罗的示爱,恼羞成怒阿波罗对她下了一个诅咒,让别人永远不相信她所说的话,因此注定她永远知道真相却无力阻止悲惨的事情发生.她是特洛伊的人,她预言若是将木马迎进城内,特洛伊城必遭毁灭,却无人相信,特洛伊就这样灭亡了.

这些是古代人对于女巫的第一印象,女巫一词,在英语中为Witch,意思为魔女、妖妇等等.他原本是源自于古英语Whicce,表示有智慧的女性.钗h女巫的研究家们解释,在古代社会便已经发现女性所拥有的特殊的神秘能力,而特别称学习这种能力的女性为女巫,然而,一到了后世,显示女巫并不一定只限于女性,非得女性才能担任.尽管非女性的女巫是少数的,但男性的「女巫」仍然存在着,这种现象至今仍然存在着,这种现象到了现代还是没有改变.

举例来说,使古代宗教复活,奠定名为佳多那派女巫宗派的英国人乔兰多‧佳多那博士,被认为虽是男性,但也无疑是一名「女巫」.顺便一提,乔兰多‧佳多那博士是二十世纪前半期活跃于女巫宗教领域的人.在位于英格兰与爱尔兰之间的曼恩岛南端,一个名为奇亚斯鲁威的古老城镇,设立了「女巫博物馆」,他因此而声名大噪〈这座博物馆,是由后继者是一名女性的巫师,很遗憾地被卖掉了,现在并不存在〉.

在欧洲的历史之中,钗h女巫出现,而成为女巫审判的牺牲品的女巫人数,仅仅在十六世纪及十七世纪就轻易地超过二十万人.

这样的女巫之一,英格兰的奥尔达恩有一名名为伊莎贝尔‧加伍帝.根据她一六六二年所进行的告白,她因为在砂丘上遇见的恶魔,而被迫进入巫教,据说,她可以使自己化身为野兽.可以化身或飞在空中的能力之中最典型的.女巫所拥有的能力之中最典型的.女巫除了这些能力之外,也被认为可以透视解读人的心理.

被预选为女巫的女性,也一一成为女巫,如此一来,并不是女巫绝对来自人类的世界不可.

为了成为女巫的仪式,亦即女巫的入教仪式,是异端审问及女巫狩猎等等,已成为确立的项目.根据这个仪式,女巫的入教,意味着和恶魔订立契约.女巫正因为有恶魔才有其本身的存在,若恶魔不存在,可以说,不能认为女巫是存在的.

女巫的入教是与恶魔之间的契约,称这种关系为「契约」的地方,的确是欧美.纵使无论多麽希望成为女巫,还是无法自行成为女巫.作为契约的另一造,恶魔经常存在着.关于所谓的恶魔为何?将在后文提及,但被这种恶魔所预选的人,只有自己也希望成为女巫者,才得以成为女巫.

那麽,作为为了成为女巫的仪式,大概是有相同的仪式吧!这种仪式,无论根据时代或是根据场所,似乎都有些微差异.然而,一看简略的概要,便可发现:在女巫的入教仪式上,如下的仪式,作为共通的部份而一直浮上台面.

(1)拒绝基督教.基督教因为是反对信仰恶魔,所以反过来说信仰女巫的宗教,巫教当然必须拒绝这个宗教.基督教所系挂的十字架或仪式,不消说也当然得加以否 定.

(2)约束入教者需服侍恶魔.对女巫而言,恶魔是绝对的存在.因此,恶魔所说的话 便是绝对者所说的话.遵循这些指示,被视为理所当然之事.

(3)不忘仅可能地宣传信仰恶魔﹝信仰女巫﹞教义的努力.增加新的信徒,被视为女巫的义务.

(4)不怠忽女巫信仰的仪式,用心地实行一切仪式.在典型上,有必要定期地召开十 三名女巫所组成的女巫集会,称为「科文」(coven).

(5)恶魔及女巫的团体之中,必须学会作为女巫的识别方法,或是具有作为女巫的识别方法.也就是说,很显然地明瞭女巫应具有什麽条件.女巫被认为身体上的各部上雀斑或黑痣很多.

(6)召开被称为主日的大规模「女巫集会」,是女巫的义务.这一点意味着加强了女 巫同志的「约束」力量.

女巫入教虽是一种契约关系,但从女巫方面来说,并不仅仅是「给予」而已,而从恶魔方面来说,「获得」也是理所当然之事.也就是说,两方具有平等互惠的关系,双方互惠各取其利.

如果是那样,那麽,由于入教成为女巫的女性,可以从恶魔身上获得的东西是什麽呢?

那是「性的满足感」.女巫入教的仪式一结束,性的仪式就在旁等候着的情形很多.这是一种与恶魔的性接触,一般认为,一订可以得到满足感.与恶魔的性交,有时当然是在入教之前进行.一般认为,与恶魔性交可以获得与常人性交时无法得到的愉悦,因此,也有无法忘记恶魔的存在,而成为女巫的女性.

性的仪式,大多数的情形,似乎是于主日宴会﹝女巫集会或女巫派对﹞举行的仪式较多.

虽然如此一来「给予」也较多,但是,一旦成为「获得」之处较多的女巫,则一般认为,这种女性是无法再回到人间界.即使外貌上是作为人间的女性而存在着,因为心灵及魂魄以委身于恶魔,所以毫无选择之途.

为了作为女巫入教的可靠凭据,可以订定入教誓约书,这些誓约书,现在仍留下数份.一看这种东西,便可发现誓约舒适备用反射镜写作方式书写的.所谓的反射镜写作,也被称为「镜映文字」是将恰好的文字写在镜子上的状态.因此,在左至右书写之际,也被印上奇异的魔印.

然而要了解女巫,从艺术作品中我们也能找到些线索:

女巫是女性中除极少数女统治者、上流社会的妇女外,在历史上留下个人的档桉资料或文字记述者.讽刺的是她们非因正面的理由,而是因被指控为女巫,意外地在男性中心的历史记载上留下其生活的痕迹.在艺术史上鲜少有描绘她们的作品,Hans Baldung Grien(1484/85~1545)为少数艺术家中对女巫做过最多描绘的一位.由1509年迁居Straßburg独立门户经营工坊始,至去世前一年,Baldung Grien的女巫主题一直延续着.以传世约13件的作品而言,泰半为宗教改革时期之前,尤其是1512至1517年间客居于德国西南部Freiburg时之作.当时Baldung Grien正受聘绘制Freiburg大教堂的主祭坛-玛利亚祭坛画,此时亦为其女巫创作频率最高的时期.

这些女巫绘画虽多为羽毛笔沾墨水绘制成的精致的小品素描或木刻版画,但那些夸张的肢体动作、充满官能性的女性裸体以及神秘诡谲的阴森气氛,引发作品强烈的戏剧性张力及观者视觉的刺激,令人过目难忘.这些女巫作品出现在Baldung Grien制作祭坛画之同时,委实不可思议.画家一方面致力于呈现一个以神为中心,象徵神圣、救赎、贞洁的超世俗世界,另一方面却醉心于描绘撒旦所管辖,象徵着邪恶、咒诅与淫荡的罪恶渊薮.画家私下的个人创作主题及兴味与在公领域受赞助制约的作品竟有如是大的差距,这是否为Baldung Grien创作上不可轻忽的特色之一?此一现象应如何被解释?

古往今来能在艺术作品中留下影像的女性,大多是藉男性的关系而成为被描绘、被记述的对象.她们大多因蒙男性权势的荫庇而受青睐,因身为某个「伟大」的男人之家眷:母亲、妻子、姊妹、女儿、情妇,而幸能在男性中心的艺术呈现中占得一席之地.只有极少数的妇女是因其个人的成就杰出,受社会之肯定而留下画像者,如女统治者、女艺术家、女修道院院长等等.上层社会的女性被呈现的是其美貌、地位、财富或权势,而这些呈现又可转化为再度强化其所隶属男性的权势与财富的象徵.但属于社会最下层、最边缘的女巫,通常亦是最穷困无依的人.她们大多独身、守寡又年长,更谈不上仰仗男性之助,何以竟成为Baldung Grien描绘的对像,且多以无名氏的群体方式出现?这些作品被制作的目的究竟为何,透露出哪些女性意象与女巫观?

在Martin Luther(1483~1546)1517年公布其九十五条论纲,揭开宗教改革序幕之前几年,以及远在农民战争(1524~1526)及「破除圣像运动」(Bildersturm)之狂飙尚未吹袭之前,Baldung Grien的女巫作品已成功地打破喜爱圣像的传统,将基督教艺术由形式教条中解放出来,代之以神的敌人、撒旦的同伙人-女巫的裸体画像.虽然在宗教改革之后许多重要的艺术家,如Cranach、Baldung等人,均成为Luther的追随者,阅读Luther之着作,并为之绘制插画,甚至制作Luther之画像及许多世俗题材的作品,但Baldung Grien作品的俗世化是先于此改革运动的发生,故显然并非受Luther之影响.因此,引发Baldung Grien创作1517年之前这批女巫绘画的动机究竟是什麽,其与画家个人的出身背景、交友、师承、居住区域等有何重要关联?

在Baldung Grien 1517年前的女巫作品中,有一项值得特予关注的现象,即部份作品极丰富而繁杂地呈现出女巫世界的样貌及其活动的内容.以现存最早一件Baldung Grien的女巫作品<魔宴>(Hexensabbat)而言,画家藉木刻版画的线性特色,有条不紊地详细描述魔宴之准备过程及魔术之内容,并藉色版套印的明暗技法(Clair-Obscur-Schnitt)营造画面丰富的色调及神秘诡谲的气氛:夜黑风高,在荒郊野外的一处森林里聚集了一群赤裸的女巫,她们不可开交地正忙着准备魔鬼的欢宴.画面上长柄叉、水晶镜、女巫锅、鬃毛刷、骨头等象徵巫婆的物品散置满地,而猫及雄山羊这二种女巫的贴身动物,则伴随出现在不甚起眼的角落及背景上.在画面的前景中,三位女巫围绕着一个冒着浓烟的陶瓮,呈三足鼎立的态势.右方的女巫席地而坐镇在三支长柄叉交会成的,一个象徵「性的魔力」之正三角形中,左手微微掀起置于双膝之间那个陶瓮的瓮盖,右手执着一支长柄汤匙,注视着由瓮中急遽窜升的蒸气.这股斜划过画面的蒸气与中景里另一股平行的蒸气相呼应,形成画面上引导视焦的强烈动线,并与画面右方边缘上那棵挂着Baldung Grien署名牌的枯树相呼应,产生对等的牵制作用.冒升的蒸气在画面左上方顶着一个具尖喙鸟头、瘦骨的,正「变形成动物」的飞行中的女巫.

女巫、容器、蒸气这几个元素的组合正合乎蒸煮冰雹(Hagelsieden)的情节.但此处并非靠火力烧煮,因瓮下无火,故不若早期女巫宣传册上的插图所示般,藉物理力量施行妖术,如Ulrich Molitor所着《De Lamis》中,<女巫召唤暴风雨>(1498)之插图.Baldung Grien藉在蒸气中跃腾而上,似蟾蜍之小动物,或飞翔在蒸气顶端的女巫,以及铭刻在瓮上,似咒语般无法辨识的文字等这些怪异超然的迹象,显示并强调图中蒸煮冰雹的动力来自于恶魔.

画面左方的女巫背对观者而坐,右手按着构成正三角形之一边的长柄叉,侧脸望向右边的女巫之同时左手高举着一只杯子,伸向与上腾蒸气平行的斜上方.在其左手臂下方则呈现另一支长柄叉,其上挂有象徵男性生殖器官的三条香肠,其中之一对准挂在长柄叉上的水罐罐口.在巫术中香肠(男性生殖器官)之收集,意指女巫拥有引发男性阳萎的邪术 .至于跪在左右二位女巫之间的一位胸部塌垂,身躯较前二位显着瘦削的老女巫,则高举一装有状似乌龟的盘子及一条象徵揭开自然神秘面纱的细布,做顶礼膜拜之状.在这条细布之掩护下,女巫们得以试图利用来自土地之力量施行巫术;而乌龟之被高举,象徵基督教圣体仪式之被颠覆,恶魔之被礼赞、崇拜.在此老巫婆之斜后方另有一位女巫正将一把火炬举向一位反骑着公山羊,由上空飞掠而至的女巫.飞行中的女巫双手执着一支长柄叉,叉刺上架着一只瓮,由瓮口突出的二支细小的骨头可知,瓮内所装的正是由孩童骨头炼制成的软膏.

除女巫正从事的巫术活动外,<魔宴>画面上林林总总的女巫的标志物,更丰富了画面的图像意义:与蒸煮冰雹的女巫背靠背,以长柄叉三角形为界的那只猫,与女巫对映地呈现在观者的眼前;宛如「变形为动物」之隐喻;凸面镜象徵巫师从事的占卜、预言或咀咒之工作;散落的骨头暗示着炼制的软膏;鬃刷及女巫蓬散的头发则为引发「腰部风湿病」(Hexenschuß),使人变得麻木僵硬之标志物;鬃刷亦可视为涂擦软膏用之刷子;枯树在基督教传统中向被解释为枯死的智慧之树,但在占卜术中则被视为可容纳死者或藏匿妖精鬼怪之处,抑或森林精灵的居所.

Baldung Grien的<魔宴>为女巫及巫术做极详尽的图像纪录,森林及漆黑的背景更直接地衬托出女巫的神秘及自由不羁的特质.撒旦虽未直接出现在画面上,许多施行巫术的道具也只是散置着,但其象徵意义却胜于魔力的直接显现.于蒸气的冒升、枯树、动物等自然现象及自然物上亦可观察到神秘的魔力施行后的结果.画面中女巫或坐、或跪在地上,按中世纪的图像传统,应具有谦卑、恭敬之意;抑或象徵与大自然接近,使女性与具母性特质的土地融合为一,激发共生的力量.此情况在藏于Albertina美术馆中的<女巫情节>(Hexenszene)作品上亦可见到.此外,森林里植物的蓊郁葳蒻,虽在<魔宴>的夜色中带有几分阴森可布的气氛,但赤裸的身驱无拘束地畅游在荒野丛林中,视觉上直接传递的是自由开放的精神及原始野蛮的力量.Baldung Grien的野马图上的森林背景亦具有相似的效果.此外,其他的作品上亦多有如是的安排,如:显示二位赤裸的女人照顾着一群嬉戏、扭打于荒郊野外的孩童的<儿童谷地>(Kinderaue),及名为<命运三女神>(Drei Parzen)的女巫图.

女巫与森林主题的结合俨然成为Baldung Grien女巫作品中极特殊的一种典型.除宗教改革前早期的德国艺术家、多瑙河画派健将Albrecht Altdorfer(c. 1480-1538)于1506年所完成的<动身赴魔宴>(Aufbruch zum Hexensabbat)的羽毛沾水笔素描外,女巫与森林结合的意象几乎成为Baldung Grien的代号.学者们如K. Oettinger, D. Koeppling, S. Schade等咸认为Baldung Grien可能受到Altdorfer作品之影响[7] .的确,森林、黑夜、烟雾或蒸气、骑公山羊飞行、散落地面的骨头等等组成画面的元素,以及右边画面几近笔直的粗大树干、由右下往左上嬝嬝上升的烟雾等构图方式,均与Baldung Grien的<魔宴>相似;而神秘的气氛与狂野的内在原动力更是让人易于将此两件作品相提并论的原因.

<魔宴>作品的画面营造与当时稍早出版的一些谈论女巫的宣传册上之插图截然不同.后者几乎全以村庄的文明社会为背景,间或有耕地、畜栏的场景,但并非人迹罕至的森林,不若Baldung Grien作品的反璞归真,追求原始蛮荒世界里的开放自由,充分呈现巫术的自然宗教之根源.

<魔宴>中这些精心布置的,象徵施行巫术的道具,亦重复出现在Baldung Grien日后的女巫绘画中,如1514年所绘,今藏于Louvre美术馆的<女巫情节>(Hexenszene)羽毛沾水笔素描中,亦可见长柄叉上挂着香肠及水壼的景象;而猫、公山羊、瓮、蒸气、骨头及凸面镜等等,皆亦出现在藏于Albertina美术馆的<女巫情节>作品上.但<魔宴>一图中繁复的情节及众多的标志物却是Baldung Grien其他女巫作品中所无,俨然成为巫术之总会.这诸多的幻想、构图及图像的根源来自何处?承袭自民间传统,或画家自创的?其可能的文字资料依据又是那些?在釐清上述问题之前,首需对十六世纪初的女巫观有所了解.

女巫本质及女巫特性的认知在中世纪晚期、文艺复兴早期产生极大的变化,由德文「Hexe」(女巫)一字的字源分析可发现,此时Hexe一字不再是古德语中所称具超自然能力的女神、女圣者:Hagedise;亦不再是此字分化后单独释出的,专指有智慧、精通药草的女性,或受过药学训练的女祭司、神庙的女守卫者:Hagia;而是由中世纪早期被贬抑为栖身于森林中或荒原里,懂得如何调制医药及毒药的草药老婆子(Krauterweiblein): Hagse(Hagsche),逐次演化成具治疗及致命正、负两面意义的Haxe、Haxe、及Hexe.1480年代后德文的「女巫」(Hexe)一字虽仍含有草药老婆子及智慧女子之意,但已几乎完全成为危险、恶毒、惯于利用毒药伤害人的女性之代名词.这些延续异教传统,自主性极高的女性-「女巫」,因对基督教教会的教化工作构成莫大的威胁,终于招致几世纪之久大规模的、制度化的「女巫迫害」(Hexenverfolgung)惨剧.被指控者之下场,经常是残酷的火刑.虽限于档桉资料之不足,至今仍无法确知历史上曾有多少人成为疯狂的「猎杀女巫」(Hexenjagd)暴行下的牺牲者,然而十多万之众且绝大多数为女性,则是不争之事实.

由「Hexe」(女巫)一字的演变可知,中世纪之后德国人对女巫特质的认知,已有很大的改变,不再是传统的祭师、智慧的女性或具超自然能力者,而是:能使用魔法伤害其他人、举行秘密的魔宴、夜间飞行、与恶魔订协约、交媾的女性.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这些特质在中世纪的记载中并非纯属女性所有,许多例子披露:与恶魔秘谋协定的,通常是男学者;而与恶魔性交者不全是女性,男性亦可能受女妖之诱惑.根据教会的记载,两性皆可能施行巫术,但能结合夜间飞行及有害的巫术二种能力者,唯独Baldung Grien时代的女巫才具有此特质.事实上直至1480年代,巫术并不具特定的性别色彩,亦非女性专属的活动.但自1487年教庭派驻南德的异端审判所审讯官Heinrich Kramer(Institoris)(1430-1505)及Jakob Sprenger(1436-1495)于其合撰的《Malleus Maleficarum》(《女巫之锤》)一书中,刻意对现代巫师之本质做女性性别歧视之误导及宣传后,巫术俨然成为女性特有的,亵黩神的罪行.由男、女两性皆有的特质,逐渐演变为女性独有之属性的现代女巫观之建构过程,亦是欧洲女性之生存受威胁之开始.

十六世纪里女巫特质的建构由神职人员有系统的陈述开始,结合民间对女巫的超自然能力之迷信,进而影响知识份子的女巫观后逐渐建立成的.然而知识份子与民间百姓对女巫特质之认知实存有些差异,例如民间认为女巫的超自然能力是天赋而然的,非得自恶魔;知识份子则以人非天生具超能力者,及唯有受过巫术训练的男性学者方有此能力为由,断定女巫的超自然能力必定是得自于与恶魔的协定、交换,因而是异端[.但无论如何当时的人们,包括知识份子,均相信女巫具有超自然的能量,能行使巫术,伤害人、畜及财产;又是撒旦(Satan)的忠仆,会暗中破坏基督教会.女巫的破坏性工作包括:传染疾病的散播、家畜的暴毙、阳萎、弑婴及噬婴、偷盗牛奶,呼唤暴风雨等等,此乃行使「作崇的妖法」(Schwarze Magie, Maleficia)之结果.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此种超能力若应用在造福人群之上,则被誉为「造福的仙法」(Weiße Magie),如久旱祈降甘霖等.女巫为补强其巫术的能力,需于夜间飞赴魔宴,由恶魔的祭仪中补给魔力.赴宴之情景一如Baldung Grien的女巫图上所描述的,骑坐公山羊、长柄叉或扫帚飞行.举行魔祭仪式时,则在刺耳吵杂的噪音中倒退着跳轮舞,生食或吞食腐烂的污物,亲吻恶魔的殿部以示效忠,最后则以与恶魔的交媾做为魔宴的压轴戏.
迄今为止,关于女巫起源的说法有三种.15世纪的天主教会为了铲除异己,将一些女性冠以女巫之名杀害,并对外宣称这些 “女巫”是撒旦的情人、仆人甚至妻子.因为教会的宣传,人们认为女巫与撒旦之间有密不可分的关系,所以普通人对女巫开始产生了恐惧与敌 意,教 会因而得以实行惨 烈的火 刑.第二种就是加入女巫集 会(coven)的传统女巫.第三种是现代女巫,她们已经可以不受coven的 限制,自由 修行.
女巫在占星(天文)、药草(医疗与魔法)、咒术等方面都要经受严格训练.而她们诞生时期的欧洲知识却处于混沌未开的情况,只有贵族和修道士才有机会受教育,因而这批掌握了知识力量又不愿随著世俗一起沉沦的女人在常人的眼里神秘而骇人,因为普通人不知道她们究竟掌握了何种力量.女巫们并不信奉上帝,她们真正的归依是大地之母(mother of the nature),这在教会人士的眼中更是大逆不道.
对女巫审判的正式化始于罗马教皇伊诺森八世(1484-1492年在位).他连同旗下教士实施了一场令人毛骨悚然的反对“巫术”的酷政.他们在1496年专门写了一本《反女巫之槌》,这本书说,女巫是同魔鬼缔有密约、并把自己的灵魂卖给了魔鬼的人,是魔鬼的后裔.书中还描写了女巫和魔鬼怎样欢宴,吃人的心肝,狂舞,纵欲等等.说她们怎样做“人工流产”,把胎儿的头、手、脚一点一点地取出来.女巫的活动被基督教会视为对抗上帝的异端而必须予以严惩,于是打击女巫就成了维护上帝的“神圣使命”.此后,欧洲教会开始了对女巫的大屠杀.正如圣经所说,“行邪术的女人不可容他存活.”(出埃及记,22:18)
西班牙宗教裁判所通常被认为与女巫猎杀行为关系最为紧密,这个机构的存在时期恰好是在1478年至1834年.研究者认为,宗教裁判所介入女巫屠杀的本质,是为了清除社会中不信神的人群,尤其是欧洲人视为异类的新教徒和犹太教徒.这时最著名的一起案件是安·柏林被处死,原因之一是她长了六个手指,并且没能给他的丈夫留下继承人.
1603年詹姆士继承英格兰和苏格兰王座,他在1597年出版了《恶魔学》(Demonologie)一书.在他登基之后,许多许多人被吊死、处以火刑或别的刑罚,欧洲的狂热直到十七世纪末随移民潮转移到美洲大陆之后才消失.
女性主义思潮兴起后,女性主义学者以两性权利斗争的角度解译女性的迫害史,视女巫的历史为女性生命史之写照,敌视女性之史实.Sigrid Schade于其《巫术与身体之魔力》(Schadenzauber und die Magie des Korpers)(1983)一书中,将女巫之迫害解释为:中世纪晚期至文艺复兴,新旧时代交替之际,社会、政治及人心充满危机感之时,教会为舒解紧绷的情势,以女性为代罪羔羊,加以惩治,藉以巩固家户长制的社会势力之权宜措施. Norman Cohn及Joseph Hansen由经济及权力结构的角度,解释「迫害女巫」的历史,指出低下阶层的单身妇女特别容易被指控为女巫,此乃现代女巫的典型.Sigrid Brauner则更进一步,探究这个典型的性格特质,一方面分析《女巫之锤》对女性的负面评价,另一方面则由Martin Luther, Paul Rebnun及Hans Sachs等人之论点,剖析现代女巫观如何脱颖而出,成为城市中家庭主妇的新女性观.她以宗教改革时代德国的人文主义及新教对家庭组织的社会角色、妇女的家庭地位之重新诠释,证明十五、十六世纪之交,女性角色及地位之提升是引发女巫迫害之重要原因.
希望能帮上你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