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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写出一篇作文,要求: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大师作文网作业帮 分类:语文作业 时间:2024/11/20 16:15:15
请写出一篇作文,要求:
写出那个动物的外形,还要写那个动物做了什么事情让你印象深刻,不过写那件事情的时候,不要写到”印象深刻"这个词,重点:400字以上,不要求太多,只是400字以上.另外,在加上一幅插图.
我要一篇作文是因为老师要我们抄一篇上面要求的作文,我没有找到合适的。我并不是不会写做人,而是老师叫抄一篇符合要求的作文,
请写出一篇作文,要求:
[1]蜗牛
 暑假的一天,雨过天晴.我和妈妈在小区里散步,沐浴后的小草香气溢人,令人心旷神怡.
我突然发现有许多小蜗牛正陆陆续续地爬到花坛上来,大概它们也来散步,闻闻小草的清香.它们背着自己的房子,慢腾腾地向前爬行,样子可爱极了!它们爬过的地方,都留下一条银线似的痕迹.我睁大眼睛好奇的问妈妈:“妈妈,蜗牛是害虫还是益虫?它们爬过的地方为什么会有一条银线呢”?妈妈笑眯眯地歪着头回答道:“想知道答案吗?就自己去找吧”!
哼!自己找就自己找!我捉了三只蜗牛,先把它们放进一个既干净又漂亮的盒子里,然后往盒子里放上一片嫩青菜和米饭,它们都争先恐后地爬向青菜,咀嚼着.不一会儿就把青菜吃了个精光.米饭连闻也没去闻.我初步断定,蜗牛是害虫.
我又开始分析“蜗牛爬过的地方为什么有一条银线呢?我把蜗牛放在手里,它立刻抱头缩颈地钻进了它的家.我只好屏息凝视,过了一会儿,它惶恐不安地探出小脑袋侦察了一下,看看身边有没有敌人,才小心翼翼地把头伸了出来,我的手刚想去碰碰它,它又胆怯地把头缩了回去,我不胜其烦,一不小心它掉了下去,“啪”地一声,它的壳被摔破了,我用手去捡,一摸粘糊糊的,隐约还有几粒小东西.我不知道是什么,所以我到书上去查找.哦!原来那几粒小东西是它的脚啊!那条银线是蜗牛脚下的一种切腺体,叫足腺,会分泌粘液.这种粘液有滑润的作用,可以减少蜗牛足部与地面摩擦,帮助爬行.所以,凡是蜗牛爬过的地方都会留下粘液,这种粘液干了,便成为一条闪闪发光的涎线.哦!原来是这样啊!书上还写道:蜗牛喜欢吃腐烂的植物,当它吃完后,会吃新鲜的植物和嫩叶,所以我可以断定蜗牛是害虫.
小朋友们,科学就在我们身边,只要你善于仔细观察,认真分析研究,你就是了不起的“小小科学家”.
我家养了一只小狗,它的名字叫“汪汪”它的毛很黑很黑,它的尾巴常常卷起来像一个小黑圈,它那黑珍珠大小的眼睛,它的脚印一朵朵梅花,它的牙齿尖尖的,像一座座小山,它睡觉的时候,耳朵紧贴着地上.
它的性格有些古怪,说它乖,它有时候会找个暖和的地方睡觉,无忧无虑,自由自在,什么事也不过问,可是它想出去玩玩,就会出走一天一夜,任凭我怎么叫唤,它也不回来.说它贪玩,可是它又是多么的尽职,只要门外有人走过,它就会“汪汪”地尖叫起来,直到主人听见为止.
我跟它相处得很好,只要看见我背起书包,它就在我的身边一直转个不停,好像在说:“小主人,别走,别走,再跟我玩一会儿!”放学回家,走到门口狗就已经在大门口摇着尾巴来迎接我.我常常在出门的时候,咬住我的裤角不放.
它要是看见一根骨头,它就像奥运会上的刘翔一样飞快地跑过去,咬着骨头跑回来,在院子里啃骨头,以防临近的小狗抢它的骨头,它啃完后,又跑出院子,就会息一下,伸出舌头,从舌头流下口水.
它只要见着了熟人,就会使劲的摇着像小姑娘辫子一样的尾巴,要是见到陌生人,就会发出“汪汪”的叫声.
它吃的食物有:骨头、鱼刺、火腿肠、鱼丸等食物.我刚把食物给放在地上,它便狼吞虎咽般地吃了下去,吃好后,要是谁给它吃的,就会对他摇尾巴表示你对它很好.
这就是我们家的小狗,这就是贪玩又乖又尽职又可爱的小狗,就是它让我学习进步,而且玩得很快乐,它和我在一个温暖无比的童年里开开心心地度过每一天每一年.
小狗
小狗的警惕性非同寻常,它有一个特别灵敏的鼻子,能闻到3里以外东西的气息,吃食物时,它总要低下头闻一闻.它还有一双耳朵,每当听到特别的声音,它的耳朵总会竖起来,认真地倾听着外面的动静!因而,人们养它来看大门,它是人类的忠实的朋友.
小狗有一张宽而大的嘴巴,嘴里有一排洁白而又锋利的牙齿,它一口就可以将一只大老鼠咬死!
小狗有着矫健的四肢,它跑得速度非常快,一分钟可以跑二、三里路呢!
小狗的眼睛不很好,大约只能看一里的距离.那么,它为什么能看准东西呢?它主要靠得是它的鼻子.
小狗的爪子很锋利,不用多长时间,它就可以挖一个很大的圆形的坑.
小狗刚生下来的时候,毛是棕色的,可是它长大以后就不再是棕色的了,而变成了深黄色.
小狗的性格非常温和.如果你对它好,它就会用头顶你的腿,好像是在向你撒娇;可是如果是陌生人来到它的家里,它仍会“汪汪”地叫个不停,甚至会扑到你身上咬伤你的.
夏天到了,大热天,我们常常可以看见狗总是在吐舌头,而不见狗出汗呢?原因很简单,那是因为狗的汗孔长在舌头上.
小狗真不愧为人们所喜爱,这是它用自己真正的本领换来的

猫是人们宠爱的小动物,它温驯,活泼,可爱,能捉老鼠,博得主人的欢心.
刚出生的小猫,眼睛闭着,叫声细弱,浑身光秃秃的,好似一个会蠕动的肉团团.
满月以后,绒毛才全部长齐.有的颈圈是白色,四肢长满白毛,背部黑中杂有灰白,尾巴灰黑;有的从头到尾披一件油墨“大氅”,脚掌却是白色,人们说是良种,叫“乌云盖雪”;有的通体黄色,现虎斑纹,人们给它美名“金不换”;还有一身白毛配上一条黑毛尾巴的,被称为“雪里拖枪”.刚满月的猫离不开奶,走路也不稳.
猫吃的是杂食,最爱鱼和瘦肉,倘若扔一个水果或蔬菜之类的给它,它只是嗅一嗅便走开了.
猫的脚掌生有肥厚而柔软的肉垫,走路悄然无声,不致惊跑鼠类.脚趾末端生有锐利的钩爪,可以随意伸缩.这使它不但能在平地上疾走如飞,还能沿壁上房,爬树跳墙.老鼠被迫得丧魂落魄,很少能逃脱厄运.
猫的牙齿尖锐如锥,舌面粗糙,有许多倒刺.一旦逮住老鼠,猫爪抓刺,猫齿撕咬,顷刻之间,作恶多端的老鼠就开肠破肚,血肉狼藉.
猫的这些身体结构特征,使它具备了捕鼠的各种优越条件.俗话说,不管白猫黑猫,捉住老鼠才是好猫.会捉老鼠的猫是不大叫的.当它发现鼠踪,立刻伏下,耐心等待出击时机.当老鼠靠近时,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猛扑上去,一下子把老鼠咬住.
猫还有随身携带的探测器--胡须.别小看猫的漂亮胡须,很灵敏,一般等于自身胸围的最大长度,所以,猫是否能深入洞穴,只要胡须量一量洞口就知道.
猫还有一个绝招:骨头软,能在半空自觉翻身,所以,即使它在高楼失足,也摔不死,总是四足先落地,晃晃脑袋,耸耸身子,舔舔脚掌,伸个懒腰,又若无其事地踱开了方步.
猫是老鼠的天敌,之所以有高强的捕鼠本领.首先是因为有一双特殊的眼睛,瞳孔能随光线的强弱而收缩或放大.在强光下瞳孔缩成一道细缝;黑暗里,眼睛睁得又大又圆,即使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也能清楚地看到东西,再狡猾的老鼠也难逃脱.
它的耳朵很灵活,能随意转向声音的来处,哪怕是极细微的声音,也能及时辨出.
最惹人喜爱的,就是脱奶以后的“童猫”.它们极不安分,好奇心特别强.你瞧,一团毛绒朝小猫滚过来,它大概以为是个“怪物”,倏地一跳,躲得远远的,毛绒团停住了.
小猫趴下死死盯着,好一会儿,见线团没有动静,就悄悄地移步向前,“咪呜--”叫了一声.线团还是一动不动.这时候,小猫再也耐不住,壮着胆子靠拢线团,围着转了几圈,而后伸出前爪小心翼翼地碰了碰.当它明白线团并不存在危险时,便毫无顾忌地玩起来,一会儿用鼻子嗅嗅,一会儿叼着“胜利品”,在院子里跑来跑去. 像母鸡生了鸡蛋会“咯咯”叫那样,逮住老鼠的猫会发出“呜----”的叫声,表示快乐,显示胜利.猫,应该得到人们保护和宠爱.
兔子是常见的饲养小动物.它的祖先是分布于欧洲、非洲等地的野生穴兔,现在世界各地均有饲养,有很多品种,比较优秀的有比利时兔、细毛兔、安哥拉兔等.
兔子的体毛为白色、褐色等.我更喜欢白色的,因为它看上去很纯洁,没有丝毫杂念.它的耳朵很长,能够灵活地向声源转动,听觉灵敏,而且由于布满毛细血管,竖立时可以散热,紧贴在脊背上时则可以保温.它的眼睛也很大,位于头的两侧,有较大范围的视野,但眼睛间的距离太大,要靠左右移动面部才能看清物体.鼻孔的鼻翼能随呼吸节律开合,嗅觉也很灵敏.嘴的上唇正中裂开成两片,故有“崩嘴”或“豁嘴”之称.两个嘴角向左右生长着辐射状有触觉功能的触须.上颌具有两对前后重迭的门齿,没有犬齿.它的颈短但转动自如,躯干伸屈灵活.四肢强劲,腿肌发达而有力,前腿较短,后腿较长,肌肉、筋腱发达强大,脚下的毛多而蓬松,适于跳跃、奔跑迅速,疾跑时矫健神速,像离弦的箭.在奔跑时还能突然止步,急转弯或跑回头路以摆脱追击.它的尾短,仅有5厘米左右,略呈圆形,故有“兔子的尾巴长不了”的说法.
兔的循环系统发达,脉搏、呼吸较快,新陈代谢旺盛;消化系统中,有发达的盲肠和大肠.
兔子是由野兔经长期驯化而来的,虽然被人喂养的历史亦已长久,但尚承袭着其祖先的不少习性.它们胆子很小,性情温和.善于挖掘洞穴.以草本植物及树木的嫩枝、嫩叶等为食.3至5个月发情时变得异常活跃,通常每胎产4到12仔.6至8个月达到性成熟.寿命为10年.
迄今,兔子仍保留其祖先白天潜伏洞中,夜间四处活动觅食的习性.故家免在白天除喂食时间外,表观安静、闭目睡眠,而一到了晚上,则十分活跃,采食频繁.兔子在晚上所吃的草料和水,约占总量的75%.所以,在喂养日程中,晚上要给足草料和水,日间尽量保持环境安静.
兔子胆小怕惊而善跑,当有突然响动就会马上戒备或迅速逃跑.对突然的喧闹或看到陌生人、狗、猫、蛇、鼠等出现,都会惊慌不已,会发出响亮的嘭嘭的跺脚声或奔跑和撞笼,以求潜逃躲避敌害.所以兔舍要保持安静,避免生人或其敌害动物的进入.
打洞穴居是兔子沿袭其祖先的本能之作.其“居室”是个一穴多洞口的,故有“狡兔有三穴”.在野生条件下,打洞穴居,具有防避敌害,保护自身,繁衍后代等重要意义.
兔子的门齿是终生生长的恒齿,必须啃咬硬物借以磨灭,才能避免过长,保持长短适中.为此,要定时向笼舍中投放一些可食的硬物如竹子、树枝之类,以满足需要.
我的小狗“点点”
在我外公家,有一只非常可爱的京八狗,它的名字叫――点点.它一身的棕色皮毛,头又圆又大,黑黑的眼睛像一颗珠子,眼睛下面有一个圆圆的鼻子,却很小,虽然小但是非常灵敏,有一小点气味它都能分辨得出来.它的四肢很发达,体格矫健,再加上那威武的神态,简直就是像一个保卫国家的战士.
点点非常有趣可爱.它吃饭的时候特别奇怪,吃一口东张西望,再吃一口还是东张西望,好像有人给他抢似的.点点跑步也非常快,有时候我都跑不过他.点点睡觉总是习惯把耳朵贴在地上,只要有一点点动静,它就会立刻醒来.家里人出出入入,它从来不叫唤,如果有陌生人一进来它就会“汪汪汪汪”的叫.
点点除了可爱、有趣、还调皮着呢,有一次,我回外公家,进了家门就把我的鞋脱下放到鞋柜上.这时,我的好朋友牛牛在外面喊我出去玩,我高声地答应者,急忙就找我的鞋,可奇怪的是,鞋柜上单单少了我的鞋,我把鞋柜都找遍了,也没有踪影.我暗暗嘀咕起来,真是见鬼了吗?刚刚一会,鞋子怎么就不翼而飞了吗?
我怀疑是爸爸不让我出去,故意给我藏起来.就对爸爸发起脾气来,非要爸爸还我的鞋.爸爸一脸的无奈,找遍了整个屋子,也没有见我的鞋.我开始大哭大闹起来,全家都惊动了,都帮我找鞋,可结果还是竹篮子大水一场空,没有找到.就在全家人纳闷的时候,点点慢吞吞从窝里爬出来,嘴里叼着正是我的一只鞋,摇着尾巴,讨好地在我的腿边晃来晃去.哎哟,原来罪魁祸首是点点呀,弄得我这是哭笑不得.
这就是点点,它给我童年的生活带来了无穷的快乐.
可爱的小白兔
周末,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动物园看动物.
我们看见了可爱的猴子,笨重的大黑熊,凶恶的棕熊,漂亮的大熊猫等动物之后忽然我看见前面有一个用细木板做的栅栏围成的小小动物园.我想:动物园里还有一个小小动物园,进去看看吧!只见门上写着:“世界上最温顺的动物.”我便好奇的走了进去.噢!最温驯的动物原来是兔子和小羊.我看到其他小朋友都在喂小兔子,我也让妈妈给我买了一杯饲料,高兴地喂起了小兔子.我一转身,忽然发现一只可怜的小白兔,它的嘴上,鼻子上都破了,真可怜.我喂了它几片菜叶,它小心翼翼地吃着.我想小兔子嘴上的伤一定是抢食时不小心被其它小兔子弄伤的,或是被小朋友抓破的.我又喂了它几片叶子,它边吃边环顾四周,生怕被别的动物抢走了.
我又用树叶逗引它,它的前爪站了起来,用爪子一抓,树叶掉了下来,它高兴地吃了起来,它吃完就把脸贴在我的脚边,我用手抚摸着它的绒毛,软软的,它高兴极了,不停地用头蹭我的腿,我又喂了它几片叶子,它狼吞虎咽地吃着.我突然听到妈妈叫我,我看天色不早了,就向外走去,小白兔一蹦一跳地跟着我.我挥了挥手,跟它告别.我心里真高兴,我终于让它知道了,我是多么喜爱它!
小蚂蚁(一)
今天,阳光明媚,我准备来观察蚂蚁. 我首先看见了院墙边上有几只小蚂蚁,它们的身体就像三个小球连在一起,他的头比较大,顶着两只触角,嘴好像两把弯钳,胸部有点小,六条又长又细的腿就长在这儿;它的肚子圆鼓鼓的,就拖在后边了.它们全身黑色,就像披着一件黑衣服.我还发现一种头是黑的,身体是棕黄色的蚂蚁,它的头很大,比普通蚂蚁大3倍呢!
我觉得它们很好玩,就在墙边先放了一些糖,但是它们一点反应也没有.随后我又放了些米饭,可它们还是不领情,一只也不过来.我想了想,就去拿了些甘蔗,这下终于起了作用,一只蚂蚁爬了过来,它在甘蔗上爬了一下,马上就爬走了,接着我看它遇到了另外一只蚂蚁,碰了碰触角,就继续往前走去,但很快那另一只蚂蚁就爬到了甘蔗上……五分钟以后,那段甘蔗已经穿了件黑色的衣服——蚂蚁服,还在不停地动,而且越来越快;其他的糖、米饭也被蚂蚁占领,他们一只头上一个白点,浩浩荡荡的排了一条长长的队伍,往洞口前进.他们把糖、米都看成了黄金,不费力气,就把他们搬到了洞口.可是洞口太小怎么办?他们还挺聪明,把甘蔗一块一块的咬下来,送到洞口里.我吃好饭,又去看他们的时候,甘蔗已经无影无踪了.
小蚂蚁(二)
一身黑亮的盔甲,两根细长的触角,凑成黑色的勇敢的小生灵--蚂蚁.
每当漫步在金色的校园,便会发现几个小小的“!”从我脚旁绕过,那就是蚂蚁.它似乎没有意识到身旁的庞然大物,仍旧慢悠悠地散步,那傲慢的步态不由刺动了我的自尊心,小小的蚂蚁竟敢在我面前摆架子.不必发生流血事件,只须用根小柳条轻轻地在它那两根“天线”上拨动一下,它便会吓得四处乱闯.这时我就会觉得像战胜了什么强大敌人一般兴奋,不过它毕竟是一只小小的蚂蚁呀.
也许因为我的顽皮,竟然和那么善良、那么弱小的蚂蚁发动什么“战争”,这对它显然是不公平的.
但自从我看了一则有关蚂蚁的趣闻之后,就不禁对这小生灵产生一种敬仰的情感.这则趣闻就是:世界上什么动物力气最大?答案是蚂蚁,因为蚂蚁可以背动比自身重量重6倍的物体.即使比蚂蚁重100倍的重物对于人来说也不过是举手之劳,但对于小蚂蚁来说就是要完成一项伟大的工作了.小生灵啊小生灵,没想到你小小的身躯竟蕴藏着如此巨大的力量.
随遇而安,辽阔而肥沃的大地就是蚂蚁舒适的家.一个个小生灵结合成了蚂蚁这个强大的家族.工蚁、蚁王,各尽所能,但并不“按劳分配”.工蚁成年累月辛苦劳作,侍奉蚁王,喂养幼蚁,直到心衰力竭地死去,而蚁王却作威作福,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真是太不公平了.我不免为工蚁的命运鸣不平,真希望有一天和平的阳光能照进黑暗的蚁穴.
这就是我喜爱的黑色的小生灵--蚂蚁.
我有一个可爱的“小伙伴”,它是一只非常可爱的小狗,叫莉莉.
莉莉是卷毛的小白狗.那个白劲儿,真像冬天里洁白的雪;那种美丽就像童话世界里的灰姑娘一样迷人.
莉莉虽然不会说话,但却能听懂人的语言,并能用它那条小尾巴表达自己的喜怒哀乐.每当它得意洋洋的时候,尾巴就翘得老高.
莉莉十分老实.它可以整天像个毛绒玩具似的趴在某个角落里睡大觉,而决不会打扰你.你若认为这就是莉莉的天性,那你就大错特错了.当你看到它那一嘴尖尖的细牙时,肯定就会改变你的看法.
为什这样说呢?当它着急的时候,也会像同类一样豪叫撕咬,向人们证明它的兽性.莉莉虽凶却不恶,也许用“忠厚”来形容它更为公平些.每当我遇到危险时,它总会毫不犹豫地来帮忙.
有一次,当我练习仰卧起坐,爸爸帮我按住双腿.当我累得起不来,嘴里发出痛苦的声音时,莉莉以为爸爸在打我,就猛扑到爸爸身上,拼命把他往一边拉.
更让我感动的是在大家都熟睡时,只要有一点声音,莉莉就会立刻跳起来,尽职尽责地保护主人安全,这才是莉莉的天性,也是我喜欢莉莉的真正原因.
我想,如果所有的人都具有莉莉那样的——忠诚善良的心,那该多好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