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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圣陶一道阅读题同朋友喝酒,嚼着薄雪藕,怀念起故乡来了.若在故乡,每当秋的早晨,门前经过许多的乡人:男的紫赤的臂膊和小腿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大师作文网作业帮 分类:综合作业 时间:2024/11/06 09:44:15
叶圣陶一道阅读题
同朋友喝酒,嚼着薄雪藕,怀念起故乡来了.若在故乡,每当秋的早晨,门前经过许多的乡人:男的紫赤的臂膊和小腿肌肉突起,躯干高大且挺,使人以康健的感觉;女的往往裹着带青花的头布,虽然赤脚,却穿着短短的夏布裙,躯干固然不及男的这样高,但是别有一种康健的美的风致;他们各着一副担子,盛着鲜嫩玉色的长节的藕.在藕的家乡的池塘里,在城外曲曲弯弯的小河边,他们把这些藕一濯再濯,所以这样洁白了.仿佛他们以为这是供人体味的上品的东西,这是清晨的图画里的重要题材,假若满污泥,就人家欣赏的凝感打破了是一件罪过的事情,他们不愿意担在身上,故而先它们濯得这样洁白了,才进城里来.他们想要休息的时候,就竹担横在地上,自己坐在上,随便择担里的过嫩的藕或是较老的藕,大口地嚼着解渴.过路的人便站住了,红衣衫的小姑娘拣一节,白头发的老公公买两支.清淡的美的滋味于是普遍于家家户户了.这种情形差不多是平常的日课,要到叶落秋深的时候.
在这里,藕这东西几乎是珍品了.大概也是从我们的故乡运来的,但是数量不多,自有那些伺候豪华公子硕腹巨贾的帮闲茶房们把大部分抢去了;其余的便要供在大一点的水果铺子里,位置在金山苹果吕宋香芒之间,专待善价而沽.至于挑着担子在街上叫卖的,也并不是没有,但不是瘦得相乞丐的臂腿,便涩得像未熟的柿子,实在无从欣羡.因此,除了仅有的一回,我们今年竟不曾吃过藕.
这仅有的一回不是买来吃的,是邻舍送给我们吃的.他们也不是自己买的,是从故乡来的亲戚带来的.这藕离开它的家乡大约有好些时候了,所以不复呈玉样的颜色,却满被着许多锈斑.削去皮的时候,刀锋过处,很不顺爽,切成了片,送入口里嚼着,颇有点甘味,但没有一种鲜嫩的感觉,而且似乎含了满口的渣,第二片就不想吃了.只有孩子很高兴,他把这许多片嚼完,居然有半点钟工夫不再作别的要求.
因为想起藕,又联想起莼菜.在故乡的春天,几乎天天吃莼菜.它本来没有味道,味道全在于好的汤.但这样嫩绿的颜色与丰富的诗意,无味之味真足令人心醉呢.在每条街旁的小河里,石埠头总歇着一两条没篷船,满舱盛着莼菜,是从太湖里去捞来的.像这样地取求很便,当然能得日餐一碗了.
而在这里又不然;非上馆子,就难以吃到这东西.我们当然不上馆子,偶然有一两回去扰朋友的酒席,恰又不是莼菜上市的时候,所以今年竟不曾吃过.直到最近,伯祥的杭州亲戚来了,送他几瓶装瓶的西湖莼菜,他送我一瓶,我才算也尝了新了.
向来不恋故乡的我,想到这里,觉得故乡可爱极了.我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也不明白,为什么会起这么深浓的情绪?再一思索,实在很浅显的:因为在故乡有所恋,而所恋又只在故乡有,便萦着系着,不能离舍了.譬如亲密的家人在那里,知心的朋友在那里,怎得不恋恋?怎得不怀念?但是仅仅为了爱故乡么?不是的,不过在故乡的几个人把我们牵着罢了.若无所牵,更何所恋?像我现在,偶然被藕与莼菜所牵,所以就怀念起故乡来了.
所恋在那里,那里就是我们的故乡了.
问:文中写故乡的藕,详细而生动;而写莼菜则较为简单,其原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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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圣陶一道阅读题同朋友喝酒,嚼着薄雪藕,怀念起故乡来了.若在故乡,每当秋的早晨,门前经过许多的乡人:男的紫赤的臂膊和小腿
【1】藕和莼菜所表达的思想一样,不用重复写
【2】藕比莼菜好写
我们老师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