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活》读书报告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大师作文网作业帮 分类:语文作业 时间:2024/11/13 01:00:45
觉得网上的没有那么严谨
解题思路: 这位学生你好,老师为你找了一篇范文,你看看怎样?很高兴为你解答,如果对老师的解答不满意,请在讨论区给老师说明,老师一定会尽全力帮你解答!祝你寒假愉快!
解题过程:
人性之光---《复活》读书报告
人之所以成为万物之灵,是因为人具有其他一切动植物所不能有的灵性,他不仅懂得爱情、亲情、友情,不仅会开心、会痛苦,还会有烦恼,还会思考,不仅是为自己,也为别人,不仅是现在,还是未来,直至永远。
“花草树木、鸟雀鱼虫以及孩子,全部生机怏然,兴高采烈起来。唯独人,唯独成年人还在自欺欺人,折磨自己,相互倾轧。他们认为,神圣的而重要的不是这个春光明媚的早晨,也不是上帝为造福众生所赐予的世间的美,即那个能引向和平、和谐的美。他们认为,神圣而重要的是他们自己想出来的统治他人的种种手段。。。。。。。”
如果说在那个年代里,俄国的贵族阶层都懂得享受,这样的说法是否滑稽了点/吃喝玩乐并不是对生活的享受,在某种程度上,是对生活的自渎。“想出来统治他人的种种手段”也不是对自己所拥有权利的享受,只是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也许卡秋莎沦落为玛丝洛娃是她人生中的不幸,但是悲剧将人生中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们看,让涅赫留多夫意识到上流社会的交际是多么的虚伪,整天都沉落于吃喝玩乐中是多么的颓废,随手就毁掉一个女孩的一生又是多么的可耻!所以,涅赫留多夫最后所创造的“喜剧”就是把自己所有的田地都分给农民,然后尽自己所能为玛丝洛娃的冤情平反。在《复活》中,托尔斯泰就是借用涅赫留多夫那个角色,将人生中无价值的东西撕破给人们看,从而呼唤人性的复活!
从人性的角度来看,涅赫留多夫的“自我”就是在大学时代那个重道德,有自己的理想,懂得土地私有制的残酷和不公平,并愿意放弃土地所有权的人。他的“本我”就是一个整天混在贵族人群中,过着无比奢侈的生活:迷恋酒色,贪图享受,彻头彻尾的利己主义者。而他的“超我”则是那个愿意放弃所有,也要为自己的行为赎罪的人。
从涅赫留多夫的身上,我们看到了人性之光。尽管在他身上的兽性曾经存在了很久一段时间,但当他在法院审庭上再次遇到卡秋莎的时候,他的精神在慢慢地复苏,在名与利之间挣扎、徘徊,最后冲破了那层从尘世中积存下来的厚厚的茧,重温理性之光。涅赫留多夫的“复活”源于他自身的善良,因为他原本就是一个性情高傲,不愿与贵族社会同流合污的人。但是,我也认为,涅赫留多夫的“复活”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爱情的牵连。在姑妈家里居住时,他跟卡秋莎相处了一段时间,那时候的他们都是同样的天真无邪,他们的关系特殊但也相互爱慕,只是当时涅赫留多夫并没有明确意识到自己爱上了卡秋莎。可是当涅赫留多夫第一次在法庭上遇到玛丝洛娃时,眼前那个浮肿、面情麻木,惟命是从的女人跟十年前纯洁、美丽、可爱、快乐的卡秋莎相比,的确会让人震撼、心痛。这是为什么?因为曾经爱过。试想一下,当一个你认识的人从“美”到“丑”之间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如果那只是“认识”的人,那么我们最多只会感到惋惜。世事在变化,当中的人情世故我们无法想象,但是我们可以感受。涅赫留多夫看见了玛丝洛娃,居然害怕被人出来,这不是很可笑吗?向他那样的贵族少爷,玩弄女人、到妓院里嫖赌就像是家常饭一样,而且还会受到称赞,更何况,他连去跟首席贵族的妻子私通都不怕,又何必担心被眼前这个曾经被自己诱奸过的侍女认出来。所以,是爱情使得涅赫留多夫重新复活。或许在法院上他已经意识到自己曾经深爱过卡秋莎,要不然当他看到玛丝洛娃时就不会有沉重的罪恶感,当他后来听到玛丝洛娃在医院里对医院里对医生卖弄风情时,也不会感到失望。
从玛丝洛娃的身上,我们也看到了人性之光。一直以来,我并不认为妓女就是可耻的,很多女性在一个无法容下自己的社会里,为了生存,不得不沦为妓女。但是,在她们当中,有许多人比平常女性更伟大,《茶花女》中的女主角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但是,我鄙视妓女的职业!而玛丝洛娃早进入监狱时的呼天抢地,她觉得自己被关进牢房是一种羞耻,却不觉得自己妓女的身份是一种羞耻,还在跟女囚犯满口谈论男人。可想而知,她是在过着死人的生活。但是后来,她开始介意自己妓女的身份,她不愿意跟涅赫留多夫结婚,而是跟了政治犯西蒙松结婚,就是为了不想拖累涅赫留多夫,不想毁了他前途。她叫涅赫留多夫解救狱中无辜的犯人,而不是只为自己是否得到上诉忧心。。。。。。就足以可见,她的善良也在逐渐重现。而当她在医院里被说成是死性不改去勾引医生的时候,她在为自己的命运感叹,为自己的身份感到可悲,但她并不在乎外人怎么看待她,因为她早已习惯了别人看她的眼神。可是,她会担心涅赫留多夫也会误会自己,她会害怕涅赫留多夫对自己失去了信心。所以,我在想,玛丝洛娃的复活也是受到了爱情的牵连。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总会觉得卡秋莎是为了涅赫留多夫而死,玛丝洛娃是为涅赫留多夫而生。当涅赫留多夫诱奸了深爱着自己的卡秋莎之后,居然妄想着用一百卢布来摆脱他们之间的关系,这种行为是任何一个有感情的人都无法接受的,更何况是卡秋莎。从此,卡秋莎就开始自己玛丝洛娃的命途。而后来,玛丝洛娃身上重新出现了卡秋莎的影子,那时候,她也意识到了自己曾经深爱过涅赫留多夫,并且开始敢于正视他对自己的伤害。
尽管托尔斯泰在写《复活》的时候并不是旨在写爱情,但是从中我们也可以感悟到爱情的力量,毕竟在他们觉醒过程中,“爱”一直扮演者必不可少的角色。如果非要把它看成是一部爱情小说的话,那么我们可以说这是一部悲情小说,因为男女主角之间的爱情最后都是无法实现的。从美学的观点来看,这是历史的必然性,和这种必然性实际上又是无法实现之间的矛盾冲突。其实很多伟大的作品,尽管它们都是为了反映社会的黑暗,引起人们的关注,但是当中都是利用爱情为牵引线,例如《茶花女》《红与黑》、《安娜。卡列尼娜》。。。。。。
言归正传,《复活》中讲述的是涅赫留多夫的人性的复活过程。当他决心要为自己赎罪后,他厌恶上流社会的交际,但是他要解救玛丝洛娃,却不得不跟贵族阶层打交道。也正因如此,使得涅赫留多夫清楚地看穿了所谓的贵族社会的面孔,从而更加坚定了自己解救玛丝洛娃的决心。也许一开始,他只是为了替自己赎罪,但是,后来,不仅仅是赎罪,而是拯救----拯救玛丝洛娃,拯救牢房里无辜的人们,拯救黑暗的社会。
圣经里说:“。。。。。。你们当中如果有谁是没有罪的,那你就可以拿起石头砸她!”所以我们都是有罪的,没有一个不会犯错的人,但是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涅赫留多夫知道自己有错,他就想办法去弥补,因此他的人性依然尚存。可惜,在那时候,周围的社会没有几个人会正视自己犯过的错误法院会犯错,它只把法律当做统治阶层的工具,却毫无顾及到被统治阶层。几十个没有犯罪却无故被关进监狱里几个月,居然一直没有给予审判。当涅赫留多夫想要为他们提起上诉时,居然有人劝他不必理会那些被关进监狱里的人。由此可见,社会真是糟糕到了极点,如果全部的人都是麻木的,那么不管统治阶级的统治手段如何残酷,被统治阶级的生活又是如何的艰苦,一切都不会引起人的注意,因为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可是当有人发出抱怨了,如果没人去理会,那么一切也会是理所当然的。可是毕竟有人去回应了,那就不是理所当然的事,就应该得到解决。只要有人性存在,那么社会上一切剥削他人的行为就会被否认;只要有一个人站出来了,那么就会有更多人为真理而挺出。这就是人性之光。
“只要我一息尚存,我就称你为我的一切;只要我一成不灭,我就感觉到你在我的周围。”所以只要有人存在,人性就不会丧失。
最终答案:略
解题过程:
人性之光---《复活》读书报告
人之所以成为万物之灵,是因为人具有其他一切动植物所不能有的灵性,他不仅懂得爱情、亲情、友情,不仅会开心、会痛苦,还会有烦恼,还会思考,不仅是为自己,也为别人,不仅是现在,还是未来,直至永远。
“花草树木、鸟雀鱼虫以及孩子,全部生机怏然,兴高采烈起来。唯独人,唯独成年人还在自欺欺人,折磨自己,相互倾轧。他们认为,神圣的而重要的不是这个春光明媚的早晨,也不是上帝为造福众生所赐予的世间的美,即那个能引向和平、和谐的美。他们认为,神圣而重要的是他们自己想出来的统治他人的种种手段。。。。。。。”
如果说在那个年代里,俄国的贵族阶层都懂得享受,这样的说法是否滑稽了点/吃喝玩乐并不是对生活的享受,在某种程度上,是对生活的自渎。“想出来统治他人的种种手段”也不是对自己所拥有权利的享受,只是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也许卡秋莎沦落为玛丝洛娃是她人生中的不幸,但是悲剧将人生中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们看,让涅赫留多夫意识到上流社会的交际是多么的虚伪,整天都沉落于吃喝玩乐中是多么的颓废,随手就毁掉一个女孩的一生又是多么的可耻!所以,涅赫留多夫最后所创造的“喜剧”就是把自己所有的田地都分给农民,然后尽自己所能为玛丝洛娃的冤情平反。在《复活》中,托尔斯泰就是借用涅赫留多夫那个角色,将人生中无价值的东西撕破给人们看,从而呼唤人性的复活!
从人性的角度来看,涅赫留多夫的“自我”就是在大学时代那个重道德,有自己的理想,懂得土地私有制的残酷和不公平,并愿意放弃土地所有权的人。他的“本我”就是一个整天混在贵族人群中,过着无比奢侈的生活:迷恋酒色,贪图享受,彻头彻尾的利己主义者。而他的“超我”则是那个愿意放弃所有,也要为自己的行为赎罪的人。
从涅赫留多夫的身上,我们看到了人性之光。尽管在他身上的兽性曾经存在了很久一段时间,但当他在法院审庭上再次遇到卡秋莎的时候,他的精神在慢慢地复苏,在名与利之间挣扎、徘徊,最后冲破了那层从尘世中积存下来的厚厚的茧,重温理性之光。涅赫留多夫的“复活”源于他自身的善良,因为他原本就是一个性情高傲,不愿与贵族社会同流合污的人。但是,我也认为,涅赫留多夫的“复活”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爱情的牵连。在姑妈家里居住时,他跟卡秋莎相处了一段时间,那时候的他们都是同样的天真无邪,他们的关系特殊但也相互爱慕,只是当时涅赫留多夫并没有明确意识到自己爱上了卡秋莎。可是当涅赫留多夫第一次在法庭上遇到玛丝洛娃时,眼前那个浮肿、面情麻木,惟命是从的女人跟十年前纯洁、美丽、可爱、快乐的卡秋莎相比,的确会让人震撼、心痛。这是为什么?因为曾经爱过。试想一下,当一个你认识的人从“美”到“丑”之间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如果那只是“认识”的人,那么我们最多只会感到惋惜。世事在变化,当中的人情世故我们无法想象,但是我们可以感受。涅赫留多夫看见了玛丝洛娃,居然害怕被人出来,这不是很可笑吗?向他那样的贵族少爷,玩弄女人、到妓院里嫖赌就像是家常饭一样,而且还会受到称赞,更何况,他连去跟首席贵族的妻子私通都不怕,又何必担心被眼前这个曾经被自己诱奸过的侍女认出来。所以,是爱情使得涅赫留多夫重新复活。或许在法院上他已经意识到自己曾经深爱过卡秋莎,要不然当他看到玛丝洛娃时就不会有沉重的罪恶感,当他后来听到玛丝洛娃在医院里对医院里对医生卖弄风情时,也不会感到失望。
从玛丝洛娃的身上,我们也看到了人性之光。一直以来,我并不认为妓女就是可耻的,很多女性在一个无法容下自己的社会里,为了生存,不得不沦为妓女。但是,在她们当中,有许多人比平常女性更伟大,《茶花女》中的女主角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但是,我鄙视妓女的职业!而玛丝洛娃早进入监狱时的呼天抢地,她觉得自己被关进牢房是一种羞耻,却不觉得自己妓女的身份是一种羞耻,还在跟女囚犯满口谈论男人。可想而知,她是在过着死人的生活。但是后来,她开始介意自己妓女的身份,她不愿意跟涅赫留多夫结婚,而是跟了政治犯西蒙松结婚,就是为了不想拖累涅赫留多夫,不想毁了他前途。她叫涅赫留多夫解救狱中无辜的犯人,而不是只为自己是否得到上诉忧心。。。。。。就足以可见,她的善良也在逐渐重现。而当她在医院里被说成是死性不改去勾引医生的时候,她在为自己的命运感叹,为自己的身份感到可悲,但她并不在乎外人怎么看待她,因为她早已习惯了别人看她的眼神。可是,她会担心涅赫留多夫也会误会自己,她会害怕涅赫留多夫对自己失去了信心。所以,我在想,玛丝洛娃的复活也是受到了爱情的牵连。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总会觉得卡秋莎是为了涅赫留多夫而死,玛丝洛娃是为涅赫留多夫而生。当涅赫留多夫诱奸了深爱着自己的卡秋莎之后,居然妄想着用一百卢布来摆脱他们之间的关系,这种行为是任何一个有感情的人都无法接受的,更何况是卡秋莎。从此,卡秋莎就开始自己玛丝洛娃的命途。而后来,玛丝洛娃身上重新出现了卡秋莎的影子,那时候,她也意识到了自己曾经深爱过涅赫留多夫,并且开始敢于正视他对自己的伤害。
尽管托尔斯泰在写《复活》的时候并不是旨在写爱情,但是从中我们也可以感悟到爱情的力量,毕竟在他们觉醒过程中,“爱”一直扮演者必不可少的角色。如果非要把它看成是一部爱情小说的话,那么我们可以说这是一部悲情小说,因为男女主角之间的爱情最后都是无法实现的。从美学的观点来看,这是历史的必然性,和这种必然性实际上又是无法实现之间的矛盾冲突。其实很多伟大的作品,尽管它们都是为了反映社会的黑暗,引起人们的关注,但是当中都是利用爱情为牵引线,例如《茶花女》《红与黑》、《安娜。卡列尼娜》。。。。。。
言归正传,《复活》中讲述的是涅赫留多夫的人性的复活过程。当他决心要为自己赎罪后,他厌恶上流社会的交际,但是他要解救玛丝洛娃,却不得不跟贵族阶层打交道。也正因如此,使得涅赫留多夫清楚地看穿了所谓的贵族社会的面孔,从而更加坚定了自己解救玛丝洛娃的决心。也许一开始,他只是为了替自己赎罪,但是,后来,不仅仅是赎罪,而是拯救----拯救玛丝洛娃,拯救牢房里无辜的人们,拯救黑暗的社会。
圣经里说:“。。。。。。你们当中如果有谁是没有罪的,那你就可以拿起石头砸她!”所以我们都是有罪的,没有一个不会犯错的人,但是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涅赫留多夫知道自己有错,他就想办法去弥补,因此他的人性依然尚存。可惜,在那时候,周围的社会没有几个人会正视自己犯过的错误法院会犯错,它只把法律当做统治阶层的工具,却毫无顾及到被统治阶层。几十个没有犯罪却无故被关进监狱里几个月,居然一直没有给予审判。当涅赫留多夫想要为他们提起上诉时,居然有人劝他不必理会那些被关进监狱里的人。由此可见,社会真是糟糕到了极点,如果全部的人都是麻木的,那么不管统治阶级的统治手段如何残酷,被统治阶级的生活又是如何的艰苦,一切都不会引起人的注意,因为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可是当有人发出抱怨了,如果没人去理会,那么一切也会是理所当然的。可是毕竟有人去回应了,那就不是理所当然的事,就应该得到解决。只要有人性存在,那么社会上一切剥削他人的行为就会被否认;只要有一个人站出来了,那么就会有更多人为真理而挺出。这就是人性之光。
“只要我一息尚存,我就称你为我的一切;只要我一成不灭,我就感觉到你在我的周围。”所以只要有人存在,人性就不会丧失。
最终答案: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