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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在冲突调节时需要掌握哪些思想策略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大师作文网作业帮 分类:综合作业 时间:2024/11/16 04:02:22
政府在冲突调节时需要掌握哪些思想策略
政府在冲突调节时需要掌握哪些思想策略
“无直接利益冲突”矛盾,是在复杂的群体心理支配下的一种非理性的、严重破坏社会正常秩序的重大社会泄愤事件,是当前我国人民内部矛盾中出现的一种新情况.这一矛盾的突出特殊性在于,社会冲突的众多参与者与引发冲突的事件本身并无直接的利益关系,只是借助这一偶然事件,来发泄郁积在心中的强烈不满和压抑的怨气,是当前各种社会矛盾在群体心理和不同阶层情绪上的一种反映.
  在这类群体事件的发展过程中,事件的众多参与者惊人地表现出一种不同于个体时的非常规的、丧失理性和责任感的群体心理,突出表现为失落消极心理、排斥逆反心理、借机发泄心理、盲目从众心理、渴望政治参与的心理等.分析这些群体心理的诱发因素,并以此为基础构建科学的应对机制,是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无直接利益冲突”的关键所在.
  一、“无直接利益冲突”群体心理的诱发因素分析
  我国目前正处在急剧的社会转型时期,也是矛盾的高发期.“无直接利益冲突”矛盾正是这一时期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种因素错综复杂交织在一起的结果.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来看,“无直接利益冲突”事件群体心理的诱发因素主要有:
  (一)经济利益上的失落感和相对被剥夺感是诱发“无直接利益冲突”的根本诱因.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转型的大力推进,社会利益结构正不断发生深刻变化,原有的社会利益格局不断被打破调整,不同的社会阶层因在改革过程中所处位置与扮演角色不同,出现了新的分化与组合,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关系多样化、利益诉求复杂化已成必然之势.由于人们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资源的拥有量存在差异,再加上多种所有制和多种分配方式的存在与发展,人们在社会财富的占有上出现了很大的差异.处在社会底层的群体成员,因其对资源占有量较少而处在被忽视、被边缘化的弱势地位,他们不仅很少分享到改革开放带来的成果和社会转型带来的机遇,反而过多地承担了改革和社会转型的代价,甚至改革初期所获得的收益也逐渐丧失.而拥有大量社会资源的社会强势集团却积聚了大量社会财富.这种被忽视、被损害、被边缘化的社会现实,使他们在心理上产生了极大的失落感、不公正感和相对被剥夺感.这是引发“无直接利益冲突”和造成社会不稳定的最根本诱因.
  (二)社会群体对政府信任感的缺失和利益表达机制的缺失是“无直接利益冲突”的政治诱因.
  从社会学的角度而言,基于政府是一个必须遵循相应的法律、规范和制度来运行的权力机构和管理机构,群体对政府的信任是一种制度信任.然而,由于基层政府在政策的制定中缺乏公开透明的制度,在体制的操作中实施多变的政策和模糊的规则;在内部的管理上缺乏诚实而有效的审计、监督机制,高效公正的司法机制,“越位”、“错位”和“虚位”的不良惩罚机制,以及官僚主义和腐败行为,社会群体对政府的信任感严重缺失,由此导致基层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号召力、凝聚力和教育说服力大大减弱,政府社会控制力呈明显的弱化趋势.而普通群众的合理利益诉求,也因利益表达渠道机制的缺失或者不够畅通,不能通过制度化的表达渠道进入到决策层,而不得不采取极端的非理性的方式和方法,以体外运作的方式强制性地进行利益表达,造成了群体事件的不断发生.
  (三)多元价值冲突和思想道德迷失导致的社会认同感降低是“无直接利益冲突”的文化诱因.
  社会转型必然伴随着新旧思想文化的交汇与碰撞.伴随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其本身所固有的商品化原则、利益驱动原则和竞争性原则,不断催生出各种不正当行为,自私自利、金钱至上、唯利是图的功利主义价值取向,正不断取代经过几十年历史沉淀所确立的优秀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这些价值取向的主导下,大量社会财富被聚集在拥有丰富社会资源的权力所有者手中,或聚集在采取不合理、不正当,甚至是非法行为获取社会财富的社会人员手中,而真正依靠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的社会成员,反而没有成为真正的富有者.这种财富的获取方式和贫富差距过大的社会现实,直接导致社会弱势群体和边缘群体对社会的严重不满,形成和强化了“仇官”、“仇富”的社会心理,大大降低了对我国改革发展的认同感,甚至丧失了对改革发展进程的认可.这不仅难以使弱势群体和边缘群体保持自己现有的社会身份,维护当前的社会价值取向,推动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反而会因社会认同感的丧失,导致对社会的不满,为“无直接利益冲突”提供了社会土壤.
  (四)市民社会发展迟缓导致政府和个体之间缓冲感的缺失是“无直接利益冲突”的社会诱因.
  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是两个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当前,由于我国市民社会发展迟缓,在政府和社会个体之间还缺乏理性成熟的社会组织作为利益冲突的缓冲地带.致使许多社会群体,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缺乏有效的利益代言人和利益表达渠道,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保护,一旦遇到合适的导火索,就会演变成直接同政府对抗的“无直接利益冲突”,来强制性地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
  二、构建“无直接利益冲突”群体心理的疏导机制
  基于“无直接利益冲突”所展现的群体心理特征,有效疏导这类冲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构建有效的疏导和化解机制.
  (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社会公平建设,不断化解群众的消极失落心理.
  “无直接利益冲突”矛盾,归根到底还是利益冲突.有效预防化解“无直接利益冲突”矛盾,归根到底是要化解“无直接利益冲突”背后的利益矛盾.这就要求政府必须大力改变片面追求经济绩效的经济增长方式,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既是我们的宝贵经验,也是我们必须遵循的哲学方法论原则.要把发展作为解决“无直接利益冲突”矛盾的根本出路,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发展的第一位,把维护社会公平作为引导发展的调节器,在发展中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让改革的成果不断惠及普通民众,让发展的效益不断满足群众需要,从而有效化解群众因利益受损或利益诉求难以满足而造成的消极失落心理.
  (二)大力推进以改善民生为切入点的政治体制改革,重树政府公信力,不断满足群众的政治参与心理.
  民生问题的解决程度,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无直接利益冲突”的频繁发生,日益彰显出社会转型时期民生领域存在的严重问题.因此,能否建立良性的社会心理体系,关键就在于能否从根本上解决中国的民生问题.而能否解决中国的民生问题,就在于领导干部能否真正树立起“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能否以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透明、高效、责任、服务型政府为改革目标,切实增强民本意识和人文情结,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从“治本”的角度来看,一切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都要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的建设,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危机意识,廉洁自律,时刻牢记把民众的疾苦放在心上,把自己的工作建立在依靠群众的基础上.要紧紧围绕改善民生这一工作重点,不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大力拓宽改善民生问题的有效渠道,让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有效解决、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这是从根本上树立政府形象,重新赢得群众信任的唯一途径.
  (三)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不断提高群众的社会认同感,消除群众的急躁盲从心理.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中国在社会转型时期,在各项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社会冲突、群体事件频繁发生的背景下,党在思想文化建设上的一个重大理论创新和重大战略任务.它不仅鲜明地回答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用什么样的精神旗帜团结带领全体人民开拓前进、中华民族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而且对于培养全体社会成员最基本的社会认同感,都具有极为重大的现实意义.社会认同的核心是价值认同.一个社会个体,一旦认同了这个社会的核心价值,就有了归宿于这个社会群体的主体自豪感和为维护这个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自身使命感.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不断培养全体社会成员的社会认同感,就需要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宣传教育,使正确的价值体系被人民群众普遍接受、理解和掌握并转化为社会群体意识,为人民群众所自觉遵守和奉行;就需要牢牢掌握和引领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用先进的文化去塑造人们和谐向上的精神风貌;就需要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用自己的模范行动和人格力量为群众作出榜样.
  (四)大力推进市民社会建设,在广泛对话协商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民意表达机制与心理发泄机制.
  在改革进入攻坚阶段、矛盾急剧增加的社会转型时期,有效避免社会冲突事件的发生或降低事态的发展程度,培植理性成熟的市民社会,这样可以在政府和社会个体之间架构起一个第三方的缓冲地带,从而有效化解政府与社会个体之间的直接正面冲突.因此,理性的市民社会建设,以及在可控范围内,再参照国外有效经验,设置相应的不满情绪发泄渠道,如美国的“泄气中心”、法国的“运动消气中心”、日本的“特种员工室”等,可以及时化解和消除社会个体对社会的不满情绪,构建起积极有效的社会“安全阀”.
  (五)积极建立切实有效的心理疏导机制,着力强化事前和事后的心理干预与疏导工作.
  通过建立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和反映机制,来加强社会心态的监测、评估和预警,调适与平衡工作体系,促进社会情绪交流渠道畅通,避免不良心态积累恶变,引导社会心态良性变化,并对发现的社会心态变化进行及时的心理干预和专业的心理疏导,对预防群体事件的发生或防止事态的升级扩大,促进社会群体心理和谐健康的发展无疑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心理的干预和疏导,要侧重两头,即事前和事后.事前的干预和疏导主要是在“无直接利益冲突”发生前,通过专业性的社会组织对事件的当事人进行积极的心理干预和引导,及时化解当事人过分激动、悲伤、焦虑、敏感甚至绝望的情绪,预防其非理性行为的发生;事后的干预和疏导主要是在“无直接利益冲突”发生后,对事件对公众造成的紧张、恐惧等的失衡心理和非常态的舆论、流言等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干预和引导,以消除流言飞语,化解公众紧张的心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