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大师作文网作业帮 分类:综合作业 时间:2024/11/15 00:22:42
“例”是一种断罪原则,在汉朝时被称为:
A:廷行事
B:庭令
C:诰命
D:故事
选D
廷行事是秦代的主要法律形式之一.“廷行事”即判案成例,在秦朝时已把司法机关的判例作为司法实践中除律文之外可资援引的审判依据了.
诰命是中国古代帝王诏令文书的文种名称之一,为皇帝封赠高级官员的凭证.诰,以上告下之意,古以大义谕众谓之.作为文书始于商周
至于,庭事,不还意思,楼主我还真不知道,看来《中国法制史》学的还不过精啊~~~~~~~~~
“例”是一种断罪原则,汉朝称为“故事”,即以《春秋》中已有的故事作为断罪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