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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解释网络实名制?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大师作文网作业帮 分类:综合作业 时间:2024/11/13 13:27:54
社会学解释网络实名制?
社会学解释网络实名制?
论网络实名制 网络实名制最早是在2003年清华大学教授李光希提出的,他建议人大禁止网上匿名,推行网络实名制.当时,这个主张遭到了大多数网民的强烈反对.近年来,随着网络空间和网民人数的成倍增长,互联网在人们工作生活中的作用日益突出,也有些污浊之物乘虚而入,产生了越来越明显的恶劣影响,比如说某些论坛和博客中的肆意谩骂,某些个人网站中隐藏的黄色信息,等等.在这种情况下,以规范网络行为的名义,网络实名制再次浮出水面.我对于网络实名制的推行于否?要看它能否带来中国网络的发展.网络媒体想对去传统媒体最大的区别是它的多元化,没有拉传统媒体“把关人”的角色.因此它让每个人都能在网络上面发布新闻和看法,相对与传统的媒体它和受众者的关系更加接近,更能引起大家的共鸣.缺点是正是这种“把关人”的缺失,所以它的自由度过大.出现拉很多虚假的信息和不健康的内容,正是这种状况使人们加深拉对网络空间虚假的影响.这造成拉网络空间进一步的发展.前不久雅虎做拉一个调查.目前中国大约79%的人反对网络实名制.21%的人赞成网络实名制.所以我认为在中国目前推行不适宜.网络实名制是由ZF推行的,这会引起大家对于ZF的抵制.网络的发展很大的原因是自由,开放.近年来,各国ZF都加强了对网络的重视,把网络作为一个了解民情民意的重要渠道.可见网络在发达国家中的作用之大.但是,这次中国ZF为何下大力气推行实名制呢?我认为这和政治有一定的关系.2005年春天,中国爆发了几场规模盛大的FRYX.与以往不同的是,这几次YX组织者都是通过网络、短信传播信息的.各大学的学生正是在本校bbs上看到游 行的消息,进而参与的.虽然游行针对的是日本,却让中国领导人第一次领教到了网络的威力.几十年来,ZF通过各种媒体传播,甚至挨家挨户敲门送信儿的方式一下子被网络取代了.聪明的领 导人意识到了网络的潜在危机,于是关闭了各大学的bbs,进行实名制注册,也就是凭学生证注册发言的方式.现在看来,ZF正是把各大学当成了实名制的试点.之后的各大学bbs,颇为冷清.清华大学bbs关闭当天,校园里到处都是鲜花和蜡烛,颇为壮观.在此之后还听说过手机上号登记的说法,但是实行起来也是形同虚设.网络的发展给中国带来拉很大的改变,2006年有许多事情是在网络上传播扩大影响的.比喻青岛M6案.对此的观点我认为是低度决定破坏力.中国的目前矛盾有越来越烈的迹象,政府在一定的程度上封锁消息,很大程度上传统媒体的声音是过滤过的,有电脑的人一般都会选择在网上看新闻和大家交流看法.我也是很久不看电视新闻的,因为不看也知道说的是什么内容,肯定是经济的的增长,社会的发展之类的.但中国人的参政意识已经有很大的提高,显然传统媒体是无法满足他们的要求的,所以他们将目光转向拉网络媒体.我认为政府不应该把网络看着是一个威胁.政府只有集中精力办好自己的事.把你自己的事都做好了,让人 你就不会再害怕有人会骂你了.如果把网络看着是威胁的话,那就是把网络上的大部分人视同威胁.这就是政府自己将自己站在拉网名的对立面.目前,互联网尚处在高速发展阶段,急切间改变其根本性的游戏规则,极有可能恶化其生态环境.可以说,网络的原始魅力就在于匿名.“在网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小狗也可以大声地叫”,这些网络的基本法则,是网络烈烈扬扬的生命热源,是网络生机勃勃的基本保障.而网络实名制让他们的身后无时无刻不盯着一双陌生的眼睛,这就等于把虚拟空间拉回到现实世界了,网民也就丧失了自由飞翔的可能.接下来,网络的创造力和表达欲都将有问题.如果现在推行网络实名制,网民注册博客和论坛,提交了真实的身份证号码、姓名、住址以及其他个人信息,其安全性如何保证?现阶段,我国有10万个以上面向大众的网站,政府如何对这个庞大的群体进行监管?哪个部门可以为网民信息的泄露承担责任?现实当中已经出现过,有些网站出售用户的身份资料牟利,损害了用户的合法权益.因为个人信息的流失,人们轻者遭到各种商业机构的推销性骚扰,重者个人账户被盗、电脑信息被窃、生活隐私被四处传扬,总之麻烦多多.以现有的网站布局和有关部门的管理力度,很难避免出现上述状况.而要想补上这个漏洞,需要花费很大的成本和较长的时间.此外,推行网络实名制,如何才能保证一纸通知下达后,人们自觉按照规定实名上网?如果仍然是足不出户地完成注册过程,怎么才能避免张三用李四的名义注册?在诚信空气并不浓厚的今天,网络实名制恐怕会流于形式.如果网注册也要像银行开户那样去一个特定的地点办理,那又需要增加多少额外的成本?在网络上人只有极少数人,污言秽语,人身攻击.如果这些话只在小范围、短时间内出现,并没能造成严重的精神损害和广泛影响,那么交给网管和版主们去处理好了.如果说他们的言论已越过法律的界限,危及个人权益或者社会安定时,以现在的技术手段,司法部门有足够的能力将这些害群之马找出来,绳之以法.也就是说,提倡文责自负,维护网络秩序,以其他的技术手段完全可以胜任,不一定非得采用网络实名制这把双刃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