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审判步骤有哪些?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大师作文网作业帮 分类:综合作业 时间:2024/11/17 00:17:23
法庭审判步骤有哪些?
第一百二十三条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x0d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x0d第一百二十四条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x0d(一)当事人陈述;\x0d(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x0d(三)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x0d(四)宣读鉴定结论;\x0d(五)宣读勘验笔录.\x0d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x0d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x0d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x0d第一百二十六条 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x0d第一百二十七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x0d(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x0d(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x0d(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x0d(四)互相辩论.\x0d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x0d第一百二十八条 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