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关于“天才和独创性”的观点具体阐释该是怎样的?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大师作文网作业帮 分类:语文作业 时间:2024/11/16 00:10:03
康德关于“天才和独创性”的观点具体阐释该是怎样的?
康德有许多关于天才的看法,还有独创性的看法,具体阐释为什么
康德有许多关于天才的看法,还有独创性的看法,具体阐释为什么
“艺术”的概念原来一直与“技艺”分不开,从18世纪末期开始,在工业化的强大压力下,“艺术”被用来指一种想象的或创造性的精神活动,以与一种窒息着心灵世界的环境相抗衡.康德以严谨的分析法,层层分离,步步推进,对艺术的特殊性作了严格的规定.他的艺术观以其美的理论为基础,这就是形式上的合目的性.在这个意义上,艺术美与自然美是同一的.一件成功的艺术品必须显得从一切人为的规律中解放出来,好象只是自由的产物时,才是美的,而自然也只有在其看起来好像是艺术时,才是美的.这一点,不难看出是浪漫主义的回响.
不是自然又像自然,自由而又符合规律,艺术的创造因此需要天才.天才是天生的心灵禀赋,通过它自然给艺术提供规则.天才有四个特点:独创性——天才是天赋才能,他的作品不提供任何规则;典范性——它本身不由摹仿产生,对别人却能成为评判或规则的准绳,可以作为普遍的范例;自然性——天才怎样创造出作品,它本身不能描述和给以科学的说明,只是作为自然给艺术定规则;不可摹仿性——不可学习、不能传授,科学可以摹仿,天才不可摹仿.概括地说,康德的天才论一方面是个别性、独创性;另一方面是天才又通过典范建立起规则,为后人所仿效、学习.相对而言,前两方面是天才的本质部分.如果说康德在论鉴赏力时,强调的是普遍性而不是主观个别性的话,那么天才论的主观性则与鉴赏论不同.
这个区别可以通过鉴赏与创造来理解,鉴赏是评判美的对象;天才则是产生美的艺术;前者是自然美的条件,后者则是艺术美的条件,前者针对一个物却不需要物这个概念;后者不针对物的表象却基于一个物(艺术品)的概念.艺术之所以成为美是由于鉴赏力,但鉴赏力只是评判的能力而不是创造力.从而鉴赏与天才、自然美与艺术美既有同一性又有区别.在分析天才的心意能力时,康德把艺术美置于自然美、把创造置于评判之上.他认为一种合乎鉴赏的艺术品若缺乏天才的想象力就会没有“精神”,“精神”是指使心灵生动地合目的地表现“审美观念”的活动.
“审美观念”是康德美学另一个重要概念.它是想象力所形成的那种表象,是的感性形式表现出来的一些超越可能经验范围的理性观念.理性观念是抽象概念,没有任何感性的形象与之适应;审美观念则是没有任何概念能完全适合于它,想象力在审美观念中创造性地把它的感性内涵扩展到无限,使之成为言有尽而意无穷的表象.艺术就是创造出最能表现理性理念的感性形象,既把感性世界中看不到的理性概念,如天堂、地狱、永生、创世等等具体化,赋予其感性形象;又把经验世界中的事情提升到经验范围之外,达到高度的理性理念.“审美观念”在我们的感觉上印下了先验界的提示,比如弥尔顿在《失乐园》中表达撒旦图谋报复的感情时,他那难以抑制的愤怒言词激动了我们,我们感到的不是在倾听这种或那种“偶然”的情绪,而是在倾听对于复仇本质的叙述.通过审美观念,我们似乎超越了每一自然事例所包含的种种限制,认识了它们所暗淡地反映出来的某种不可描述的东西.“审美观念”与美的分析中的“美的理想”相通.
因此,康德从主观能力的角度再次考察了天才的特点,第一,天才是艺术才能,不是科学才能;第二,作为艺术的才能,天才以知性与想象力的一定关系为前提;第三,天才不是表现一定的概念而是表现审美观念的能力;第四,天才是在在想象力与知性的协调中表现出来的主观合目的性.把这些因素综合起来,天才的定义是:一个主体在其认识的诸能力中自由运用天赋才能的典范式的独创性.“独创性”仍然是这个定义的关键,康德尽管高度赞扬天才,但他却认为在美的艺术中,天才并不是最重要的,鉴赏力与鉴赏力的培养才是最重要的.没有天才,艺术品没没有精神;没有鉴赏力,艺术品就不成其为艺术.如果只能在其中选择一条,那么宁可牺牲天才.康德的这个看法不能说是对古典主义或理性主义的倾斜,而是对艺术特征的真正洞察:天才是审美和艺术中更高级的标准,而不是审美和艺术的必要条件.
不是自然又像自然,自由而又符合规律,艺术的创造因此需要天才.天才是天生的心灵禀赋,通过它自然给艺术提供规则.天才有四个特点:独创性——天才是天赋才能,他的作品不提供任何规则;典范性——它本身不由摹仿产生,对别人却能成为评判或规则的准绳,可以作为普遍的范例;自然性——天才怎样创造出作品,它本身不能描述和给以科学的说明,只是作为自然给艺术定规则;不可摹仿性——不可学习、不能传授,科学可以摹仿,天才不可摹仿.概括地说,康德的天才论一方面是个别性、独创性;另一方面是天才又通过典范建立起规则,为后人所仿效、学习.相对而言,前两方面是天才的本质部分.如果说康德在论鉴赏力时,强调的是普遍性而不是主观个别性的话,那么天才论的主观性则与鉴赏论不同.
这个区别可以通过鉴赏与创造来理解,鉴赏是评判美的对象;天才则是产生美的艺术;前者是自然美的条件,后者则是艺术美的条件,前者针对一个物却不需要物这个概念;后者不针对物的表象却基于一个物(艺术品)的概念.艺术之所以成为美是由于鉴赏力,但鉴赏力只是评判的能力而不是创造力.从而鉴赏与天才、自然美与艺术美既有同一性又有区别.在分析天才的心意能力时,康德把艺术美置于自然美、把创造置于评判之上.他认为一种合乎鉴赏的艺术品若缺乏天才的想象力就会没有“精神”,“精神”是指使心灵生动地合目的地表现“审美观念”的活动.
“审美观念”是康德美学另一个重要概念.它是想象力所形成的那种表象,是的感性形式表现出来的一些超越可能经验范围的理性观念.理性观念是抽象概念,没有任何感性的形象与之适应;审美观念则是没有任何概念能完全适合于它,想象力在审美观念中创造性地把它的感性内涵扩展到无限,使之成为言有尽而意无穷的表象.艺术就是创造出最能表现理性理念的感性形象,既把感性世界中看不到的理性概念,如天堂、地狱、永生、创世等等具体化,赋予其感性形象;又把经验世界中的事情提升到经验范围之外,达到高度的理性理念.“审美观念”在我们的感觉上印下了先验界的提示,比如弥尔顿在《失乐园》中表达撒旦图谋报复的感情时,他那难以抑制的愤怒言词激动了我们,我们感到的不是在倾听这种或那种“偶然”的情绪,而是在倾听对于复仇本质的叙述.通过审美观念,我们似乎超越了每一自然事例所包含的种种限制,认识了它们所暗淡地反映出来的某种不可描述的东西.“审美观念”与美的分析中的“美的理想”相通.
因此,康德从主观能力的角度再次考察了天才的特点,第一,天才是艺术才能,不是科学才能;第二,作为艺术的才能,天才以知性与想象力的一定关系为前提;第三,天才不是表现一定的概念而是表现审美观念的能力;第四,天才是在在想象力与知性的协调中表现出来的主观合目的性.把这些因素综合起来,天才的定义是:一个主体在其认识的诸能力中自由运用天赋才能的典范式的独创性.“独创性”仍然是这个定义的关键,康德尽管高度赞扬天才,但他却认为在美的艺术中,天才并不是最重要的,鉴赏力与鉴赏力的培养才是最重要的.没有天才,艺术品没没有精神;没有鉴赏力,艺术品就不成其为艺术.如果只能在其中选择一条,那么宁可牺牲天才.康德的这个看法不能说是对古典主义或理性主义的倾斜,而是对艺术特征的真正洞察:天才是审美和艺术中更高级的标准,而不是审美和艺术的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