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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确立的国家政治体制是什么?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大师作文网作业帮 分类:综合作业 时间:2024/11/06 06:32:07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确立的国家政治体制是什么?
确立的国家政体到底是1.责任内阁制 还是2.民主共和制 还是3.总统制
网上什么答案都有,很乱~我想知道是这三者中哪一个,或者三者取二 ,或者三个都是
如果三个都是 那么这三种政体是不是就不矛盾?如果不矛盾
二;三楼回答的很具体 但还是没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确立的国家政治体制是什么啊!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确立的国家政治体制是什么?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确立的国家政治体制是:1.责任内阁制.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中国第一部资产阶级宪法性文件.1912年3月8日由临时参议院(南京)通过,3月11日公布实施,取代《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是中华民国第一部具有宪法性的文件,由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於1911年12月3日议决通过,并由来自10省共22名都督府代表签字确认).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目的是,当时的参议院为抑制袁世凯的野心,将原《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总统制改为内阁制使袁世凯成为虚位总统.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仿法国式的责任内阁制,符合三权分立原则:
第一章 总纲:“第四条 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第二章 人民.对人民权利义务的保障已有详尽的规定,并设有法律保留条款.
第三章 参议院:“第十六条 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
第四章 临时大总统、副总统:“第二十九条 临时大总统、副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之.以总员四分三以上出席得票满投票总数三分二以上者为当选”.
第五章 国务员:“第四十三条 国务总理及各部总长均称为国务员.第四十四条 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第四十七条 国务员受参议院弹劾后,临时大总统应免其职.但得交参议院覆议一次”.
第六章 法院:“第四十八条 法院以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分别任命之法官组织之.”“第五十一条规定“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之干涉”.
资产阶级国家有君主立宪制、民主共和制(包括内阁制和总统制)等不同政体.内阁制属于民主共和制,与总统制相对.
关于资产阶级国家的政体:
政体基本概念:http://baike.baidu.com/view/50997.htm
总统制:http://baike.baidu.com/view/18438.htm
内阁制:http://baike.baidu.com/view/47142.htm
再问: “内阁制属于民主共和制,与总统制相对。”可法国不就是内阁制和总统制都有吗???(有总统和总理)
再答: 法国是典型的半总统制半议会制的民主共和制的国家。总统是国家元首和武装部队统帅,任期5年(根据全民公决结果,2000年6月改为5年,之前是7年),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总统有权任免总理和批准总理提名的部长;主持内阁会议、最高国防会议和国防委员会;有权解散议会;可不经议会将某些重要法案直接提交公民投票表决。 民主共和制,包括内阁制和总统制。所谓内阁制与总统制相对,是指民主共和制包括内阁制和总统制两种形式(这是不同的形式而已),内阁制对应总统制,不是说内阁制和总统制是对立的。法国,总统的权力高于总理,总理由总统任免,总统主持内阁会议。总统主持内阁,既是总统制,又是内阁制。但是,毕竟总统还是由选民直接(再强调一遍,是直接)选举产生的,总统有任期年限。这体现了民主共和制的特点。这样理解是否可以。
再问: 还有个问题:既然《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确立的国家政治体制是:责任内阁制,那为什么会有“临时大总统”这个称号呢(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临时大总统”就意味着是总统制?)
再答: 请稍等。
再问: 哥们怎么不回答了、就等你回答了(已加悬赏)
再答: 对不起,内容上了几次,上不去。怎会事? 上面说到,内阁制、总统制,不是对立的,都属于民主共和制。 民主共和制是资产阶级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政体形式。共和范围形式上包括全体公民在内(与贵族共和制的区别),最高国家权力由多人执掌和行使,权力执掌者由选举产生,任期限定。按照不同职能机关和职位的地位和权限,特别是主要按照议会、政府首脑和国家元首的关系,可以分为议会共和制和总统共和制。 议会共和制、总统共和制,这两者的根本区别是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关系的不同。议会共和制的议会是国民的代议机关,拥有立法、组织和监督政府等权力,议会共和制的总统只拥有虚位,没有实权。总统共和制的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总统总揽行政权力,统率三军。因此,有总统,不一定就是总统制。 袁世凯有企图独.裁的政.治野.心,他不但做了总统,后来还做了皇帝。《中华民国临时约法》,1912年3月8日由临时参议院(南京)通过,3月11日公布实施,目的是,为抑制袁世凯的野心,将原《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总统制改为内阁制使袁世凯成为虚位总统。但是,1914年5月1日因《中华民国约法》(袁世凯的法律)的公布而被取代,后又于1916年6月29日为大总统黎元洪所恢复。1917年9月10日以广东为基地建立的中华民国军政府展开护法运动,所护者即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