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宗羲《学校》全文翻译,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大师作文网作业帮 分类:历史作业 时间:2024/11/10 02: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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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的地位
在《学校》中,黄宗羲指出,学校不仅仅是养士的教育机关,而且是国家议政的政治场所,“必使治天下之具皆出于学校”.“天子之所是未必是,天子之所非未必非,天子亦遂不敢自为非是,而公其非是于学校”.天下是非的评判,国家政事的处理.不能只有皇帝一人说了算,而要听从学校的公议,学校是高于君主的决定政治是非的最高权力机关,一切治理天下的设施都将出于学校.学校有议政辅政的作用,政府的各级官吏必须受学校的监督,而在校学生即未来的官吏,亦应在学校中得到实际的民主政治的训练.所以,学校除了通过传递学术文化以培养经世致用的实用人才之外,还应当培养天下人民的议政能力,以奠定民主政治制度之基础.
黄宗羲认为,学校之盛衰,关系天下之盛衰.指出:“三代以下.天下之是非一出于朝廷.天子荣之,则群趋以为是;天子辱之,则群擿以为非”.封建君主统治之下,学校的议政辅政作用丧失净尽,“所谓学校者,科举嚣争,富贵熏心.亦遂以朝廷之势利一变其本领,”连养士育才的基本作用也没有了.官学衰败,在于职能的丧失,而导致这种结果的原因不在学校本身,而在于“朝廷与学校相反:不特不能养士,且至于害士”,使学校有名无实.学校的实际衰亡,促进了具有评议时政的书院诞生,但一当书院与朝廷相抵牾,就出现所谓“伪学之禁,书院之毁”,乃至“收捕党人”.黄宗羲指出,东汉太学生危言深论,不隐豪强,公卿大人亦避其贬议裁量;宋代诸生在内忧外患之际,伏阙鼓,请起李纲,使奸邪盗贼之心震慑于正气之下.这些都是三代遗风的再现.如果当时朝廷以学校“所非是为非是”,则“君安而国可保”,然而朝廷惧怕公议,破坏学校,而且把亡国的责任归咎于学校,这完全是没有道理的阶级统治的表现.
改革学校制度
有鉴于学校的议政和养士的职能丧失,黄宗羲主张改革现行的学校制度.他认为作为国家最高学府的太学,还应该继续保存,但其议政和辅政的职能必须加强.加强的措施在于改革学官制度和教学方式.在学官方面,太学祭酒不应有朝廷任命词臣担任,而应当“推择当世大儒”,而且祭酒的权力与地位应与宰相平等,“或宰相退处为之”.每月初一日、皇帝及宰相六卿大臣等官到太学,就弟子之列,听祭酒讲学和朝政的过失批评.至于天子的儿子,年届十五,就应与大臣子弟一同就业于太学,与太学的庶民子弟一道接受教育,以便“使知民之情伪,且使之稍习于劳苦”.只有这样,皇家子弟才能走出被宦官宫妾整日纠缠以致沉缅于酒色的深宫.黄宗羲主张,全国郡县都应当设立学校和学校教官.各级学校的教官亦不应由朝廷和政府任命,而应由诸生“公议”推选或罢免.“郡县学官,毋得出自选除,郡县公议,请名儒主之.自布衣以至宰相之谢事者,皆可当其任,不拘已仕未仕也”.
至于五经师,兵法、历算、医、射之师,都由学官来挑选.之所以由公议来推选学官,不单是为了保证师资质量,而关键于使刚直敢谏“名儒”主持学校议政辅政之事.每月初一、十五日,郡县的缙绅士子大会于学校,郡县官就列弟子之列,听学官讲学和评议;“郡县官政事缺失,小则纠绳,大则伐鼓号于众.”如果讲学之日,郡县官不到学校听讲和接受批评,学校有权惩罚他们.黄宗羲认识到文化的发展是不平衡的,僻郡下县,名儒难得,在这种情况下,品学过人的郡县官在朔望学校大会之日,亦可南面讲学.郡县官暂时充当学官,必须有真才实学,必须尊重公议,“若郡县官少年无实学,妄自厌老儒而上之者,则士子而退之”.罢免其学官,赶下讲坛.由此可见,黄宗羲以学校公议来议政、辅政、督政的思想主张,旨在使政府控制在知识分子手中,以民权限制政权,以学术指导政治,它抉破了千古不变的“士制于官”、“学从于政”的封建主义教育制度和传统的束缚.把儒家所倡导的“士以天下为己任”和“建国君民教学为先”的重民重教思想转换成以读书人为主体的激进民主政治思想.黄宗羲“公其非是于学’和使“天下之具皆出于学校”的主张,充分肯定了自汉迄明的士林“清议”的政治作用,给学校赋予了明确的、独特的、前所未有的历史使命.他主张把学校作为议政机关,要求师生关心国家大事,监督政府,指导舆论,反映了明清之际在知识分子中所表现出来的朴素的民主要求和不畏豪强反对统治的抗争精神.
黄宗羲在《学校》中阐述了以学校为议政机关,并通过教育手段改变社会风气,在全国上下实行民主政治的理想.实现这一理想的途径是在民间“遍设学校”,使百姓子弟都能上学,做到“郡邑无无师之士”.上至天子之子、六卿子弟,下至黎民百姓的子弟,都接受民主政治的教育和真才实学的训练.在他设计的由太学、郡县学、蒙学、书院构成的完整的学校体系中,各级各类学校的师生都应以关心国家大事为己任,教习诗书旨在经世致用,全国上下若养成“诗书宽大之气”,使“朝廷之上,闾阊之细,渐摩濡染”,公议朝政以至郡县官得失,则是非出于学校而不出于天子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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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的地位
在《学校》中,黄宗羲指出,学校不仅仅是养士的教育机关,而且是国家议政的政治场所,“必使治天下之具皆出于学校”.“天子之所是未必是,天子之所非未必非,天子亦遂不敢自为非是,而公其非是于学校”.天下是非的评判,国家政事的处理.不能只有皇帝一人说了算,而要听从学校的公议,学校是高于君主的决定政治是非的最高权力机关,一切治理天下的设施都将出于学校.学校有议政辅政的作用,政府的各级官吏必须受学校的监督,而在校学生即未来的官吏,亦应在学校中得到实际的民主政治的训练.所以,学校除了通过传递学术文化以培养经世致用的实用人才之外,还应当培养天下人民的议政能力,以奠定民主政治制度之基础.
黄宗羲认为,学校之盛衰,关系天下之盛衰.指出:“三代以下.天下之是非一出于朝廷.天子荣之,则群趋以为是;天子辱之,则群擿以为非”.封建君主统治之下,学校的议政辅政作用丧失净尽,“所谓学校者,科举嚣争,富贵熏心.亦遂以朝廷之势利一变其本领,”连养士育才的基本作用也没有了.官学衰败,在于职能的丧失,而导致这种结果的原因不在学校本身,而在于“朝廷与学校相反:不特不能养士,且至于害士”,使学校有名无实.学校的实际衰亡,促进了具有评议时政的书院诞生,但一当书院与朝廷相抵牾,就出现所谓“伪学之禁,书院之毁”,乃至“收捕党人”.黄宗羲指出,东汉太学生危言深论,不隐豪强,公卿大人亦避其贬议裁量;宋代诸生在内忧外患之际,伏阙鼓,请起李纲,使奸邪盗贼之心震慑于正气之下.这些都是三代遗风的再现.如果当时朝廷以学校“所非是为非是”,则“君安而国可保”,然而朝廷惧怕公议,破坏学校,而且把亡国的责任归咎于学校,这完全是没有道理的阶级统治的表现.
改革学校制度
有鉴于学校的议政和养士的职能丧失,黄宗羲主张改革现行的学校制度.他认为作为国家最高学府的太学,还应该继续保存,但其议政和辅政的职能必须加强.加强的措施在于改革学官制度和教学方式.在学官方面,太学祭酒不应有朝廷任命词臣担任,而应当“推择当世大儒”,而且祭酒的权力与地位应与宰相平等,“或宰相退处为之”.每月初一日、皇帝及宰相六卿大臣等官到太学,就弟子之列,听祭酒讲学和朝政的过失批评.至于天子的儿子,年届十五,就应与大臣子弟一同就业于太学,与太学的庶民子弟一道接受教育,以便“使知民之情伪,且使之稍习于劳苦”.只有这样,皇家子弟才能走出被宦官宫妾整日纠缠以致沉缅于酒色的深宫.黄宗羲主张,全国郡县都应当设立学校和学校教官.各级学校的教官亦不应由朝廷和政府任命,而应由诸生“公议”推选或罢免.“郡县学官,毋得出自选除,郡县公议,请名儒主之.自布衣以至宰相之谢事者,皆可当其任,不拘已仕未仕也”.
至于五经师,兵法、历算、医、射之师,都由学官来挑选.之所以由公议来推选学官,不单是为了保证师资质量,而关键于使刚直敢谏“名儒”主持学校议政辅政之事.每月初一、十五日,郡县的缙绅士子大会于学校,郡县官就列弟子之列,听学官讲学和评议;“郡县官政事缺失,小则纠绳,大则伐鼓号于众.”如果讲学之日,郡县官不到学校听讲和接受批评,学校有权惩罚他们.黄宗羲认识到文化的发展是不平衡的,僻郡下县,名儒难得,在这种情况下,品学过人的郡县官在朔望学校大会之日,亦可南面讲学.郡县官暂时充当学官,必须有真才实学,必须尊重公议,“若郡县官少年无实学,妄自厌老儒而上之者,则士子而退之”.罢免其学官,赶下讲坛.由此可见,黄宗羲以学校公议来议政、辅政、督政的思想主张,旨在使政府控制在知识分子手中,以民权限制政权,以学术指导政治,它抉破了千古不变的“士制于官”、“学从于政”的封建主义教育制度和传统的束缚.把儒家所倡导的“士以天下为己任”和“建国君民教学为先”的重民重教思想转换成以读书人为主体的激进民主政治思想.黄宗羲“公其非是于学’和使“天下之具皆出于学校”的主张,充分肯定了自汉迄明的士林“清议”的政治作用,给学校赋予了明确的、独特的、前所未有的历史使命.他主张把学校作为议政机关,要求师生关心国家大事,监督政府,指导舆论,反映了明清之际在知识分子中所表现出来的朴素的民主要求和不畏豪强反对统治的抗争精神.
黄宗羲在《学校》中阐述了以学校为议政机关,并通过教育手段改变社会风气,在全国上下实行民主政治的理想.实现这一理想的途径是在民间“遍设学校”,使百姓子弟都能上学,做到“郡邑无无师之士”.上至天子之子、六卿子弟,下至黎民百姓的子弟,都接受民主政治的教育和真才实学的训练.在他设计的由太学、郡县学、蒙学、书院构成的完整的学校体系中,各级各类学校的师生都应以关心国家大事为己任,教习诗书旨在经世致用,全国上下若养成“诗书宽大之气”,使“朝廷之上,闾阊之细,渐摩濡染”,公议朝政以至郡县官得失,则是非出于学校而不出于天子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