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理解】一般地,由所有属于集合A或属于集合B的元素组成的集合,称为集合A与B的并集.
课本概念:一般地,由所有属于集合A或属于集合B的元素所组成的集合,称为集合A与B的并集.即A∪B={x|x∈A,或x∈B
书上写的是“一般地,由所有属于A或属于B的元素组成的集合,叫做A与B的并集,记作 (读作"A并B")”并集指的是两个集合
交集 由属于集合A且属于集合B的所有元素组成的集合叫做A与B的交集.
并集的概念可以理解为三种情况,而当是“属于A且属于B”的情况时,与交集的概念“属于A且属于B的所有元素组成的集合”有什么
我想问,交集不是应该是两个集合的元素加起来吗,那为什么说,由所有属于集合A或属于集合B的元素
但是定义是 一般的,由所有属于集合A且属于集合B的元素构成的集合,称为A与B的交集 并没有所有的元素
对于一个集合A,由全集U中不属于集合A的所有元素组成的集合称为集合A的补集,那么集合A就一定是U的子集吗
请问一下,并集是不是所有属于集合A加上所有属于集合B的元素组成的,如果不是请告诉我具体的文字意思
高中数学并集的概念“属于集合A或.”,我理解不透彻?
不是“∈”是元素与集合之间的关系吗 那为什么可以“集合A属于集合B”
对于两个集合A,B,如果集合A中的任何一个元素都属于集合B,那么集合A叫做集合B的子集,.如下
交集,一般的,由所有属于A又属于B的元素所组成的集合,叫做A B的_,记做_,即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