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各项均为正数的等比数列它的前四项之和为前二项之和的五倍求公比.
1.一个各项均为正数的等比数列,每一项都等于它后的相邻两项之和,则公比q等于()
已知等比数列的公比为2,且前四项之和等于1,那么前八项之和等于______.
若一个等差数列的前四项之和为21,末四项之和为67,各项之和为286,则该数列有多少项?
若一个等差数列的前四项之和为21,末四项为67,各项之和为286,则该数列有多少项?
已知各项为正的等比数列的前五项之和为3,前15项之和为39,求前10项之和为?
一个等差数列的前四项之和为40,最后四项之和为80,所有项之和为210,求这个数列的项数.
已知各项为正数的等比数列,前5项和为3,前15项之和为39 ,则此数列的前10项和为
已知等比数列的公比为2,且前4项之和为1,那么前8项之和为?
已知各项为正数的等比数列的前3项和为18,前6项和为54,则该数列前9项之和?
等比数列{an}的首项a1=1,公比为q且满足q的绝对值小于1.,前n项和为Sn,各项之和为S,
已知一个等差数列的前四项之和为21,后四项之和为67,前n项和为286,Sn=20,S2n=38,求S3n
已知等比数列的公比为2,若前4项之和等于1,则前8项之和为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