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又七分之二÷(-四分之三)÷(-十四分之十五)×(-八分之五)
1又七分之二÷(-四分之三)÷(-十四分之十五)×(-八分之五)
一又七分之二÷(-四分之三)÷(-十四分之十五)×(-八分之五)
四分之三÷(四分之三+七分之四) 四分之五×(十分之三+十五分之四)+八分之五 =
(0.8-七分之四)÷一又五分之三+十四分之五 0.625×6.8+八分之五×4.2减八分之五
(一又五分之四 减去二又六分之五 加上 三又十分之七 减去 四又十五分之八)÷(负13)
简便计算 十八分之七+二十五分之五=?十七分之十四-(七分之四-十七分之三)-七分之三=?
1又十五分之八 加 (七分之四 减 十五分之八)加 1又七分之三
1.五分之四乘二十四分之五加二十四分之七乘十四分之三 2.十五分之八除以六分之五的意义是( )
比较大小.二分之一( )四分之三,二十四分之七( )十五分之四,七分之六( )九分之八
五分之四,七分之二十一,八分之五,十五分之七,六分之二十四,而又四分之三,
1、一又五分之二+二又五分之四×三又七分十四-八又二分之一 2、十五分之八÷(十分之三+五分之一)
-三又十七分之四乘二又十五分之二-七又十七分之四乘十四又十五分之十三-四乘(-十四又十五分之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