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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分封制是在宗法制的基础上建立的,那么就是说分封制出现在宗法制之前?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大师作文网作业帮 分类:历史作业 时间:2024/09/23 03:32:02
有人说分封制是在宗法制的基础上建立的,那么就是说分封制出现在宗法制之前?
有人说分封制是在宗法制的基础上建立的,那么就是说分封制出现在宗法制之前?
我们现在所说的分封制和宗法制都是以西周的分封和宗法为主,其实很早以前有出现了分封和宗法,只是不如西周王朝制定得那么严格.关于嫡长子继承制,有一个商朝的案例.乾隆朝《御批通鉴纲目》记载了一件事和乾隆的评论.“帝乙”纲,“长子启以母贱不立,子辛以母正后立为嗣”目.翻译过来就是,商王帝乙的长子叫启,后人称为微子,因为母亲地位较低,虽是长子但不能继承王位,而小儿子辛,也就是后来的商纣王,虽然开始是庶出,但是由于母亲在前王后去世之后被扶正,成为王后,所以,身份立即就变得尊贵了.解释的出处:《史记》三家注中的[索隐]曰:此以启与纣异母,而郑玄(东汉经学大师)称为同母,依《吕氏春秋》,言母当生启时犹未正立,及生纣时始正为妃,故启大而庶,纣小而嫡.这就说明商朝也是看中嫡长子的,但由于商纣王使商朝亡国,所以一切罪责追本溯源就到了嫡长子继承制上.乾隆评价道:“微子启以母贱不得立,使立启,殷何致亡?后世立嫡之论,观此犹不悟者,非愚而何?”认为商朝坚持嫡长子继承制导致了商朝不能择贤而立,最终亡国.这些都说明,宗法制中的嫡长子继承制早就有了.
  现在说一下分封制.分封制十分久远,《史记·殷本纪》“殷契(读音谢),母曰简狄,有阔氏之女,为帝喾次妃.三人行浴,见玄鸟堕其卵,简狄取吞之,因孕生契.契长而佐禹治水有功.帝舜乃命契曰:‘百姓不亲,五品不训,汝为司徒而敬敷五教,五教在宽.’封于商,赐姓子氏.契兴于唐、虞、大禹之际,功业著于百姓,百姓以平.”关键是这句,“封于商,赐姓子氏.”何止是夏代,大舜时代就有了.关于商的先世,王国维《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已经通过考古资料证明司马迁《史记·殷本纪》中记载的商朝世系是正确的.所以尧舜禹时代是存在的,只是没有那么清晰,后人加工的成分比较多,这就是顾颉刚在《古史辨》中提出的“层垒地构建历史”.我们可以做这样一个推理,司马迁在写《史记》的时候看到了国家档案馆藏的关于夏商两代君主的世系资料,要不然为啥商朝的世系能这么清楚?现编也来不及啊!所以再进一步,夏朝的历史也是存在的,它的世系也不是瞎编出来的,只是苦于没有考古资料.因为当时的青铜文明尚不发达,商代的青铜器才蔚为大观,而记载文字的竹简,现在能够看到的最早的是春秋时代的,做一个假设,可能夏代的竹简因年代久远而腐烂殆尽了.再回到分封制上,至少可以推断到夏代就已经出现了分封制,而夏朝君主分封商类似于承认某一地区的既得利益集团,不给钱粮也不给军队、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