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利与义的文章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大师作文网作业帮 分类:语文作业 时间:2024/11/17 04:11:21
关于利与义的文章
“普世伦理”的重要思想资源——《论语》的道德哲学(刘示范)
《论语》一书总共一万五千余言.通观全书,始终贯穿一个十分明确的思想:教人处理好“利”与“义”的相互关系,即处理好利益和道德的相互关系.这正是道德哲学的基本问题.任何社会和有人群居住的地方,总有一个基本的关系,这是任何人都不可回避,也是回避不了的问题.《论语》书中所阐发的诸多观点,旨在教人以“义”(即以“道德”)制“利”(即“利益”),用“义”这种“道德”作为制衡“利益”的工具,以便将人们对利益追求的这种强烈欲望,牢牢地控制在社会整体利益所允许的范围之中,以此维护社会的稳定和有续运行及其健康发展.由此看来,那种以“子罕言利”作为根据,断定孔子与先秦儒家是只重“义”,排斥“利”的.这是与孔子和先秦儒家的思想实际相悖的、不科学的结论.
《论语》书中,孔子和他的众弟子,对“义”与“利”的相互关系进行过多次讨论和辩论,也有多次正面的阐述,非常清楚地表明了孔子和先秦儒家在“义”、“利”关系问题上所坚持的以“义”制“利”的基本主张和坚定立场:
《论语.里仁篇》有言曰:
子曰:“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
放于利而行,多怨.
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论语·雍也篇》载言曰:
樊迟问知.子曰:“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
《论语·子路篇》记载:
子夏为莒父宰,问政.子曰:“无欲速,无见小利.欲速,则不达;见小利,则大事不成.”
《论语·宪问篇》又记:
子路问成人.……子曰:“今之成人者何必然?见利思义,见危授命,久要不忘平生之言,亦可以为成人矣.”
子张曰:“士见危致命,见得思义,……”
《论语》各篇中所记孔子及其弟子有关“义”与“利”的相互关系的言论,均表明:孔子及其弟子在“义”、“利”关系问题上,主张:以“义”制“利”,使两者在社会发展的动态中保持某种“平衡”,由此取得社会稳定与发展.这个基本主张,在先秦另一位儒学大师——孟子那里,表现得更是明澈.
《孟子·梁惠王章句上》记载:
孟子见梁惠王.王曰:“叟不远千里而来,亦将有以利吾国乎?”
孟子对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
孟子怕梁惠王不理解自己的用意,紧接着便晓以利害:
王曰“何以利吾国”?大夫曰“何以利吾家”?士庶人曰“何以利吾身”?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万乘之国弑其君者,必千乘之家;千乘之国弑其君者,必百乘之家.万取千焉,千取百焉,不为不多矣.苟为后义而先利,不夺不餍.未有仁而遗其亲者也,未有义而后其君者也.王亦曰仁义而已矣,何必曰利?
朱熹在这一段文字之后作注说:
程子曰:君子未尝不欲利,但专以利为心则有害.唯仁义则不求利而未尝不利也.当是之时,天下之人唯利是求,而不复知有仁义.故孟子言仁义而不言利,所以拔本塞源而救其弊,此圣贤之心也.(《四书章句集注》)
孟子对梁惠王的这一番教诲,十分清楚地表明孟子及先秦儒家的“义”、“利”观,强调以“义”制约与保证获得更大、更长久也更根本的“利”.为此,一定要防止急功近利.作为一国之君,如果只顾眼前而不择手段地攫取“利”,其结果可能是社稷倾覆,性命不保,此时还有什么“利”可言呢?对儒家的这种“义”、“利”观,汉朝的思想家、历史学家司马迁的认识比较到位.他说:
余读孟子书,至梁惠王问‘何以利吾国’,未尝不废书而叹也.曰:嗟乎,利诚乱之始也!夫子罕言利者,常防其原也.故曰‘放于利而行,多怨’.白天子至于庶人,好利之弊何以异哉!(《史记孟子荀卿列传》)
司马迁非但理解儒家的上述“义”、“利”观,而且十分肯定和赞同这种“义”、“利”观.
孔子与先秦儒家关于以“义”制“利”的“义”、“利”观,自孔子之后,对中华民族的积极影响深刻而久远.两千多年以来,它一直是我们处理和解决国内外一切“利”、“义”关系所遵循的最基本的指导原则.实践证明:先秦儒家以“义”制“利”的基本主张,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尤其是在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孔子和先秦儒家的“义”、“利”观,仍具有扬善拒恶的多种积极作用.在国际交往中,我们坚持这个原则,不论在经济往来中,还是在政治交往中,我们都能较快地得到对方的信任,朋友日益增多.这都受益于厚重的中国传统文化,尤其是受益于博大精深的先秦儒家文化.
在当前市场经济几乎遍布全球,不少人为了某种“经济”的或“政治”的利益,揎拳捋袖寸利必得地“斗争”,真应了古人所说的“争名于朝,争利于世”.我们研究和讨论“普世伦理”和《论语》的道德哲学,就应当着重注意并弄清楚孔子和先秦儒家以“义”制“利”的道德原则.其中的一些基本思想,对于“普世伦理”的枸建,还是有积极镜鉴作用的.
《论语》一书总共一万五千余言.通观全书,始终贯穿一个十分明确的思想:教人处理好“利”与“义”的相互关系,即处理好利益和道德的相互关系.这正是道德哲学的基本问题.任何社会和有人群居住的地方,总有一个基本的关系,这是任何人都不可回避,也是回避不了的问题.《论语》书中所阐发的诸多观点,旨在教人以“义”(即以“道德”)制“利”(即“利益”),用“义”这种“道德”作为制衡“利益”的工具,以便将人们对利益追求的这种强烈欲望,牢牢地控制在社会整体利益所允许的范围之中,以此维护社会的稳定和有续运行及其健康发展.由此看来,那种以“子罕言利”作为根据,断定孔子与先秦儒家是只重“义”,排斥“利”的.这是与孔子和先秦儒家的思想实际相悖的、不科学的结论.
《论语》书中,孔子和他的众弟子,对“义”与“利”的相互关系进行过多次讨论和辩论,也有多次正面的阐述,非常清楚地表明了孔子和先秦儒家在“义”、“利”关系问题上所坚持的以“义”制“利”的基本主张和坚定立场:
《论语.里仁篇》有言曰:
子曰:“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
放于利而行,多怨.
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论语·雍也篇》载言曰:
樊迟问知.子曰:“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
《论语·子路篇》记载:
子夏为莒父宰,问政.子曰:“无欲速,无见小利.欲速,则不达;见小利,则大事不成.”
《论语·宪问篇》又记:
子路问成人.……子曰:“今之成人者何必然?见利思义,见危授命,久要不忘平生之言,亦可以为成人矣.”
子张曰:“士见危致命,见得思义,……”
《论语》各篇中所记孔子及其弟子有关“义”与“利”的相互关系的言论,均表明:孔子及其弟子在“义”、“利”关系问题上,主张:以“义”制“利”,使两者在社会发展的动态中保持某种“平衡”,由此取得社会稳定与发展.这个基本主张,在先秦另一位儒学大师——孟子那里,表现得更是明澈.
《孟子·梁惠王章句上》记载:
孟子见梁惠王.王曰:“叟不远千里而来,亦将有以利吾国乎?”
孟子对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
孟子怕梁惠王不理解自己的用意,紧接着便晓以利害:
王曰“何以利吾国”?大夫曰“何以利吾家”?士庶人曰“何以利吾身”?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万乘之国弑其君者,必千乘之家;千乘之国弑其君者,必百乘之家.万取千焉,千取百焉,不为不多矣.苟为后义而先利,不夺不餍.未有仁而遗其亲者也,未有义而后其君者也.王亦曰仁义而已矣,何必曰利?
朱熹在这一段文字之后作注说:
程子曰:君子未尝不欲利,但专以利为心则有害.唯仁义则不求利而未尝不利也.当是之时,天下之人唯利是求,而不复知有仁义.故孟子言仁义而不言利,所以拔本塞源而救其弊,此圣贤之心也.(《四书章句集注》)
孟子对梁惠王的这一番教诲,十分清楚地表明孟子及先秦儒家的“义”、“利”观,强调以“义”制约与保证获得更大、更长久也更根本的“利”.为此,一定要防止急功近利.作为一国之君,如果只顾眼前而不择手段地攫取“利”,其结果可能是社稷倾覆,性命不保,此时还有什么“利”可言呢?对儒家的这种“义”、“利”观,汉朝的思想家、历史学家司马迁的认识比较到位.他说:
余读孟子书,至梁惠王问‘何以利吾国’,未尝不废书而叹也.曰:嗟乎,利诚乱之始也!夫子罕言利者,常防其原也.故曰‘放于利而行,多怨’.白天子至于庶人,好利之弊何以异哉!(《史记孟子荀卿列传》)
司马迁非但理解儒家的上述“义”、“利”观,而且十分肯定和赞同这种“义”、“利”观.
孔子与先秦儒家关于以“义”制“利”的“义”、“利”观,自孔子之后,对中华民族的积极影响深刻而久远.两千多年以来,它一直是我们处理和解决国内外一切“利”、“义”关系所遵循的最基本的指导原则.实践证明:先秦儒家以“义”制“利”的基本主张,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尤其是在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孔子和先秦儒家的“义”、“利”观,仍具有扬善拒恶的多种积极作用.在国际交往中,我们坚持这个原则,不论在经济往来中,还是在政治交往中,我们都能较快地得到对方的信任,朋友日益增多.这都受益于厚重的中国传统文化,尤其是受益于博大精深的先秦儒家文化.
在当前市场经济几乎遍布全球,不少人为了某种“经济”的或“政治”的利益,揎拳捋袖寸利必得地“斗争”,真应了古人所说的“争名于朝,争利于世”.我们研究和讨论“普世伦理”和《论语》的道德哲学,就应当着重注意并弄清楚孔子和先秦儒家以“义”制“利”的道德原则.其中的一些基本思想,对于“普世伦理”的枸建,还是有积极镜鉴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