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隆人的弊本人要参加辩论会呀,最好杀得正方片甲不留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大师作文网作业帮 分类:综合作业 时间:2024/11/07 18:37:14
克隆人的弊
本人要参加辩论会呀,最好杀得正方片甲不留
本人要参加辩论会呀,最好杀得正方片甲不留
克隆人给民事法律关系带来混乱
一、克隆人没有监护人
自然人正常降生后,一般有父母作为合法的监护人.当其父母逃避监护和抚养责任时,这不仅要受到道德的谴责,还应受到民事责任的追究.作为克隆人,谁是他们的父母,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最初的克隆技术基本是有性繁殖的继续,有精子供体和卵子供体,理论上是存在父母的.但现在提供体细胞核的克隆技术已经出现,无性生殖基本成熟.克隆人基本是体细胞核提供者的基因翻版,但提供体细胞核者有可能与其年龄相当的人,因此从伦理上应当做父亲的体细胞提供者在年龄和行为能力上也许并不可以.
实质上无论是那一种技术,克隆人几乎都是找不到他们的父母.也许他们的父母根本不认识,他们只是研究者的一个“研究成果”.
克隆人还有另一种可能会是被某个母体代孕后降生的.克隆人的代孕母亲是否有义务成为其监护人,这也很难.因为代孕母亲所生的孩子也许与自己并无一点血缘关系,既然没有血缘关系,也不能要求代孕者承担监护抚养义务.由于克隆技术已经到了单性繁殖的水平,因此,克隆人甚至享受不了非婚生子的待遇,降生之后就是一个彻底的孤儿.
让我们想象,一个从身体机能上存在缺陷的人,同时在社会地位上同样存在缺陷,这不是一种残忍吗.谁来看护他,谁来教育他,他又能如何被塑造成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呢.也许,克隆人的生命还不如真正的动物幸运.动物和小鸟出生都有母亲来哺育,喂养,而克隆人从来到世界上就是一个牺牲品,实验品.相信,克隆人的感知力与人类是一致的,他们同样惧怕疼痛,惧怕孤独,惧怕流血,惧怕死亡;他们需要亲情,需要友情,需要爱情,但这一切他们又怎能得到呢.
由于没有监护人,代孕人与研究人之间完全可以是一种商业合同关系.生完了孩子,养育到一定时间,即可交“货”.这时研究者如何利用这些生命,他们可能是为委托人生产下一代,或者是复制品;但他们也完全可以为他们自身的犯罪目的或委托人的犯罪目的而自由地处置这些人类.这所有的一切将因克隆人没有父母监护显得更为随便.
二、克隆人的人格权和荣誉权
人都是社会性的,作为克隆人同样是.那些希望有一个克隆儿的父母毫无疑问也想有一个自立于社会的孩子.可是,由于克隆人的特殊背景,他的健康无法保证.由于健康及免疫力的先天问题,克隆人容易患有传染病、精神病,这一切使他的健康自生来就受到侵害,而这种侵害完全也是人为的.由于有疾病,周围的普通人自然很难接受克隆人,一个无法融入社会的克隆人又怎能实现一个正常人的价值呢.研究出来的克隆人如果连普通人应该享有的幸福都没有,连普通人被社会认可的水平都达不到,这种研究又有什么价值呢?这样的孩子难道不更是让父母担忧和痛苦吗?一个得不到社会认可的克隆人他的人格权、荣誉权又如何得到尊重呢?
克隆人也是经历了从一个到两个细胞,再按细胞几何级数增长而产生的生命,所以也可以认为克隆人与被克隆人是亲代与子代关系.再从生育过程看,由于经历了在母体子宫发育和最后分娩的程序与过程,也可以认为克隆人是被克隆人的孩子.
另一方面,从社会学和民俗学角度来看,只要社会约定俗成去这样看待克隆人与被克隆人的关系,称他们是同胞兄弟姊妹也好,称他们是亲代与子代也好,并非是什么大的伦理问题.而且,伦理是随社会变化而变化的.过去的三从四德是对妇女压抑的旧伦理,现在改过来了;过去人工授精,社会伦理不接受,现在也接受了,说明伦理并非两大问题
你说的当然有理,否则也难以说明为什么绝大多数国家禁止克隆人,尤其在发生过灭绝人种大屠杀的德国对研究人胚胎和克隆人是坚决反对的.但是,话说回来,靠克隆人来创造一个天才或魔鬼,显然不是那么简单的事.
谁都知道,一个人能不能成才,成为什么样的才,即使一半取决于基因,也还有一半取决于后天的生活环境.把保留的爱因斯坦的细胞拿来克隆一个爱因斯坦,谁也没办法保证这个克隆的爱因斯坦就等于原来的爱因斯坦,除非你给克隆爱因斯坦创造一个过去爱因斯坦的环境,甚至必须是经受过二次大战,受过纳粹的残酷迫害,有过没有祖国的悲哀……如果没有这样的环境,会不会有第二个爱因斯坦,会不会有爱因斯坦的思想和情感,这是很难说的.所以,中国的先哲更强调后天环境的作用,"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
一、克隆人没有监护人
自然人正常降生后,一般有父母作为合法的监护人.当其父母逃避监护和抚养责任时,这不仅要受到道德的谴责,还应受到民事责任的追究.作为克隆人,谁是他们的父母,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最初的克隆技术基本是有性繁殖的继续,有精子供体和卵子供体,理论上是存在父母的.但现在提供体细胞核的克隆技术已经出现,无性生殖基本成熟.克隆人基本是体细胞核提供者的基因翻版,但提供体细胞核者有可能与其年龄相当的人,因此从伦理上应当做父亲的体细胞提供者在年龄和行为能力上也许并不可以.
实质上无论是那一种技术,克隆人几乎都是找不到他们的父母.也许他们的父母根本不认识,他们只是研究者的一个“研究成果”.
克隆人还有另一种可能会是被某个母体代孕后降生的.克隆人的代孕母亲是否有义务成为其监护人,这也很难.因为代孕母亲所生的孩子也许与自己并无一点血缘关系,既然没有血缘关系,也不能要求代孕者承担监护抚养义务.由于克隆技术已经到了单性繁殖的水平,因此,克隆人甚至享受不了非婚生子的待遇,降生之后就是一个彻底的孤儿.
让我们想象,一个从身体机能上存在缺陷的人,同时在社会地位上同样存在缺陷,这不是一种残忍吗.谁来看护他,谁来教育他,他又能如何被塑造成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呢.也许,克隆人的生命还不如真正的动物幸运.动物和小鸟出生都有母亲来哺育,喂养,而克隆人从来到世界上就是一个牺牲品,实验品.相信,克隆人的感知力与人类是一致的,他们同样惧怕疼痛,惧怕孤独,惧怕流血,惧怕死亡;他们需要亲情,需要友情,需要爱情,但这一切他们又怎能得到呢.
由于没有监护人,代孕人与研究人之间完全可以是一种商业合同关系.生完了孩子,养育到一定时间,即可交“货”.这时研究者如何利用这些生命,他们可能是为委托人生产下一代,或者是复制品;但他们也完全可以为他们自身的犯罪目的或委托人的犯罪目的而自由地处置这些人类.这所有的一切将因克隆人没有父母监护显得更为随便.
二、克隆人的人格权和荣誉权
人都是社会性的,作为克隆人同样是.那些希望有一个克隆儿的父母毫无疑问也想有一个自立于社会的孩子.可是,由于克隆人的特殊背景,他的健康无法保证.由于健康及免疫力的先天问题,克隆人容易患有传染病、精神病,这一切使他的健康自生来就受到侵害,而这种侵害完全也是人为的.由于有疾病,周围的普通人自然很难接受克隆人,一个无法融入社会的克隆人又怎能实现一个正常人的价值呢.研究出来的克隆人如果连普通人应该享有的幸福都没有,连普通人被社会认可的水平都达不到,这种研究又有什么价值呢?这样的孩子难道不更是让父母担忧和痛苦吗?一个得不到社会认可的克隆人他的人格权、荣誉权又如何得到尊重呢?
克隆人也是经历了从一个到两个细胞,再按细胞几何级数增长而产生的生命,所以也可以认为克隆人与被克隆人是亲代与子代关系.再从生育过程看,由于经历了在母体子宫发育和最后分娩的程序与过程,也可以认为克隆人是被克隆人的孩子.
另一方面,从社会学和民俗学角度来看,只要社会约定俗成去这样看待克隆人与被克隆人的关系,称他们是同胞兄弟姊妹也好,称他们是亲代与子代也好,并非是什么大的伦理问题.而且,伦理是随社会变化而变化的.过去的三从四德是对妇女压抑的旧伦理,现在改过来了;过去人工授精,社会伦理不接受,现在也接受了,说明伦理并非两大问题
你说的当然有理,否则也难以说明为什么绝大多数国家禁止克隆人,尤其在发生过灭绝人种大屠杀的德国对研究人胚胎和克隆人是坚决反对的.但是,话说回来,靠克隆人来创造一个天才或魔鬼,显然不是那么简单的事.
谁都知道,一个人能不能成才,成为什么样的才,即使一半取决于基因,也还有一半取决于后天的生活环境.把保留的爱因斯坦的细胞拿来克隆一个爱因斯坦,谁也没办法保证这个克隆的爱因斯坦就等于原来的爱因斯坦,除非你给克隆爱因斯坦创造一个过去爱因斯坦的环境,甚至必须是经受过二次大战,受过纳粹的残酷迫害,有过没有祖国的悲哀……如果没有这样的环境,会不会有第二个爱因斯坦,会不会有爱因斯坦的思想和情感,这是很难说的.所以,中国的先哲更强调后天环境的作用,"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
克隆人的弊本人要参加辩论会呀,最好杀得正方片甲不留
关于克隆的辩论会,正方
克隆技术利与弊的辩论会 我是正方 怎样反驳反方提出的克隆人
克隆的好处 (我们要举行辩论会 最好详细一点 )
克隆的利与弊辩论会,我是正方(利)一辩
【急求】辩论稿一份本人要参加一次辩论会,论题是“顺势,逆势哪个更有利于人的发展?”我是正方代表既我的观点是“顺势更有利于
克隆人的利与弊(辩论会要用的材料)
辩论会,克隆人利大于弊,
关于克隆人辩论反对克隆人,可以对正方提出什么问题?要巧妙、尽量不要无赖如何对付正方也许会提出的“克隆濒危物种"?
善意的谎言辩论会反方,理由,最好能驳死正方的
善意的谎言辩论会正方,理由,最好能驳死反方的
开卷有益辩论会我是正方的帮帮忙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