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岛为什么会破产?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大师作文网作业帮 分类:综合作业 时间:2024/11/11 09:21:38
冰岛为什么会破产?
国家会不会破产?这个平时听起来更像是抬扛的话题,在本次(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中有了新的案例:冰岛面临“国家破产”的危险!一个人口只有32万的迷你型国家,金融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远远超过其他产业,该国金融业在这次全球信贷危机中损失惨重,如今其金融业外债已经超过1383亿美元,而冰岛国内生产总值仅为193.7亿美元!一个企业倘若身陷此等困境,唯有破产一条路可走.那么,理论上濒临“国家破产”的冰岛会不会破产呢?
冰岛:国家破产 答案是:肯定不会.理由有很多,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是,国家有别于企业的最显著特点是“国家主权神圣不可侵犯”.在结束了帝国殖民时代之后,这一原则日益成为国际共识,成为大小贫富悬殊国家之间交往的原则.所以,对于那些贫困国家,尽管外债缠身,理论上足够“破产”几百次,但是并没有被拍卖掉,这些穷国家也没有随之在国际政治版图上消失,沦落为其他债券国家的“新殖民地”.反过来说,倘若国际间有“国家破产”的“市场空间”,那么,美国仅举华尔街上的一个个富可敌国的金融大佬之力,就可以用经济手段,兵不血刃地将一个个破产小国收入囊中,如此一来,世界就依然是“强权政治”的天下.显然,让“国家破产”成为可能,就意味着对弱肉强食的霸权政治放行,最终破坏基于历史、文化、民族、宗教等渊源而形成的民族国家之间的脆弱国际平衡.
20世纪80年代的时候,人们为了解决债务危机而同银行进行了旷日持久的谈判.进入了90年代,新兴国家的债券兴起从而使得问题的解决更加复杂化.把分属于不同司法制度下的、拥有各种各样债券的不同投资者组织起来可以说是一场恶梦,其中最大的问题就是如何推动债权人的共同行动.根据博弈论的原理,债权人的联合行动会使所有债权人以及债务国的总体福利水平达到最优,而单从个人角度考虑,债务的全额支付会达到个体的福利最大化,这样债权人追求个体福利最大化的行动非但不能达到其个人的福利最大化,反而会使整体和个体的福利水平都下降,这就是所谓的“最后一人综合症”.
受纽约法律管辖的债券体系总是培养这种单独追求个体福利最大化的债权人,所以要改进国家违约解决机制就要想办法把这些“自私”的债权人整合到集体行动之中,理想的解决方案甚至还要将不同的资产、不同的法律制度结合起来,为国家发行新债提供一个法律平台.将债权人组织起来之后进行债务重组不失为一个解决债务危机的好方法,俄罗斯、乌克兰和厄瓜多尔最近都进行了类似的债务重组,当然这种方法还有待提高.
那么有什么办法可以阻止那些“自私”的债权人破坏债务重组过程,又该通过什么样的方式将债权人组织起来共同行动呢?在这一点上可谓众说纷纭,但基本观点可以分成两大派,一派是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为代表的,他们主张从法律层面上进行改革,以规定债权人联合行动的机制;另一派则是以美国财政部为代表的“合同自愿派”,即通过在债券发行合同上增加“多数债权人可进行债务重组”的条款来为债务危机提供解决机制.
国家破产只是形容词
“国家破产”更像是一个形容词,以体现一国经济形势之危急;而不是一个动词,并不预示着一个国家马上就会吹灯拔蜡、改换门庭.就拿冰岛来说,纵然外债远超过其国内生产总值,但是依然可以在现有的国际秩序框架内找到克服时艰的途径,比如向俄罗斯这样的大国借债,还可以寻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援助.其实,早在六年前,IMF就曾经编订过主权国家破产方案,但是其目的不是为了剥夺某个国家的主权,而是建立一种“破产保护”的国际金融机制,让那些负债累累的国家得以申请“破产保护”,并使债务国能够尽快走出危机.
由此看来,在金融危机中风雨飘摇的冰岛,虽然濒临“国家破产”绝境,但是它并不会成为如雷曼兄弟一样的危机牺牲品,或者说它就如同一锅金融危机煮出来的“夹生饭”,半生不熟,谁也难以将其当猎物吞下去.只是最终庞大的外债将会压在30万人的小身板上,以透支冰岛的国家信用和几代冰岛人幸福指数的代价,慢慢偿还.
听起来结论多少有点让人颓丧,竟然没有谁为一个国家如此深重的灾难承担责任.为了回避国家主权问题,曾有学者提出“主权政府破产”的概念,即一个主权国家的政府不能偿还其应偿付的债务时,用其所拥有的金融资产偿还其外债,不足的部分不予偿还,政府宣布解散,由其人民推举组成新一届政府,原政府主要组成人员不得再在政府中任职,债权人亦不得再向新政府要求偿付原未得到清偿的债务——听起来也算是一种“破产”,但更像是专为债务国逃避外债而设计的“金蝉脱壳”之计,缺乏对债权人的诚信意识
冰岛:国家破产 答案是:肯定不会.理由有很多,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是,国家有别于企业的最显著特点是“国家主权神圣不可侵犯”.在结束了帝国殖民时代之后,这一原则日益成为国际共识,成为大小贫富悬殊国家之间交往的原则.所以,对于那些贫困国家,尽管外债缠身,理论上足够“破产”几百次,但是并没有被拍卖掉,这些穷国家也没有随之在国际政治版图上消失,沦落为其他债券国家的“新殖民地”.反过来说,倘若国际间有“国家破产”的“市场空间”,那么,美国仅举华尔街上的一个个富可敌国的金融大佬之力,就可以用经济手段,兵不血刃地将一个个破产小国收入囊中,如此一来,世界就依然是“强权政治”的天下.显然,让“国家破产”成为可能,就意味着对弱肉强食的霸权政治放行,最终破坏基于历史、文化、民族、宗教等渊源而形成的民族国家之间的脆弱国际平衡.
20世纪80年代的时候,人们为了解决债务危机而同银行进行了旷日持久的谈判.进入了90年代,新兴国家的债券兴起从而使得问题的解决更加复杂化.把分属于不同司法制度下的、拥有各种各样债券的不同投资者组织起来可以说是一场恶梦,其中最大的问题就是如何推动债权人的共同行动.根据博弈论的原理,债权人的联合行动会使所有债权人以及债务国的总体福利水平达到最优,而单从个人角度考虑,债务的全额支付会达到个体的福利最大化,这样债权人追求个体福利最大化的行动非但不能达到其个人的福利最大化,反而会使整体和个体的福利水平都下降,这就是所谓的“最后一人综合症”.
受纽约法律管辖的债券体系总是培养这种单独追求个体福利最大化的债权人,所以要改进国家违约解决机制就要想办法把这些“自私”的债权人整合到集体行动之中,理想的解决方案甚至还要将不同的资产、不同的法律制度结合起来,为国家发行新债提供一个法律平台.将债权人组织起来之后进行债务重组不失为一个解决债务危机的好方法,俄罗斯、乌克兰和厄瓜多尔最近都进行了类似的债务重组,当然这种方法还有待提高.
那么有什么办法可以阻止那些“自私”的债权人破坏债务重组过程,又该通过什么样的方式将债权人组织起来共同行动呢?在这一点上可谓众说纷纭,但基本观点可以分成两大派,一派是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为代表的,他们主张从法律层面上进行改革,以规定债权人联合行动的机制;另一派则是以美国财政部为代表的“合同自愿派”,即通过在债券发行合同上增加“多数债权人可进行债务重组”的条款来为债务危机提供解决机制.
国家破产只是形容词
“国家破产”更像是一个形容词,以体现一国经济形势之危急;而不是一个动词,并不预示着一个国家马上就会吹灯拔蜡、改换门庭.就拿冰岛来说,纵然外债远超过其国内生产总值,但是依然可以在现有的国际秩序框架内找到克服时艰的途径,比如向俄罗斯这样的大国借债,还可以寻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援助.其实,早在六年前,IMF就曾经编订过主权国家破产方案,但是其目的不是为了剥夺某个国家的主权,而是建立一种“破产保护”的国际金融机制,让那些负债累累的国家得以申请“破产保护”,并使债务国能够尽快走出危机.
由此看来,在金融危机中风雨飘摇的冰岛,虽然濒临“国家破产”绝境,但是它并不会成为如雷曼兄弟一样的危机牺牲品,或者说它就如同一锅金融危机煮出来的“夹生饭”,半生不熟,谁也难以将其当猎物吞下去.只是最终庞大的外债将会压在30万人的小身板上,以透支冰岛的国家信用和几代冰岛人幸福指数的代价,慢慢偿还.
听起来结论多少有点让人颓丧,竟然没有谁为一个国家如此深重的灾难承担责任.为了回避国家主权问题,曾有学者提出“主权政府破产”的概念,即一个主权国家的政府不能偿还其应偿付的债务时,用其所拥有的金融资产偿还其外债,不足的部分不予偿还,政府宣布解散,由其人民推举组成新一届政府,原政府主要组成人员不得再在政府中任职,债权人亦不得再向新政府要求偿付原未得到清偿的债务——听起来也算是一种“破产”,但更像是专为债务国逃避外债而设计的“金蝉脱壳”之计,缺乏对债权人的诚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