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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会不会越辩越明辩论词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大师作文网作业帮 分类:语文作业 时间:2024/11/10 18:00:00
真理会不会越辩越明辩论词
真理会不会越辩越明辩论词
97 年国际大专辩论会决赛辩论词赏析 正方:首都师范大学 真理越辩越明 反方:马来亚大学(获胜) 真理不会越辩越明 正方一辩:谢谢主席,各位评委,各位来宾,对方辩友,大家好. 为政论政,在商言商,辩论会自然要涉及到辩.今天我方的立场是真理越辩越明,真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所谓辩则是以一定的逻辑基础为规则,通过摆事实、讲道理的方式与不同的观点交流、交锋,而明即清楚明晰. 真理越辩越明就是说真理在与其他思想的论辩中更加清晰明白.人类的历史是追求真理,探索真理,传播真理,进而摆脱蒙昧、无知、愚笨的历史.我们热爱真理,敬仰真理,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说:"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然而,认识真理的过程并非一帆风顺,它是一个去伪存真,去粗取精的过程.在这一个过程中,辩论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人们为了寻求真理,要同无知辩,同偏见辩,向未知挑战,与荒谬斗争,同强权抗衡.俗话说:鼓不敲不响,理不辩不明.人们正是在长期追求真理的过程中,认识到了真理越辩越明的道理.当然,我们不否认实践在探索真理和检验真理中的巨大作用.它是必要条件,而我们认为辩是使真理明的充分条件. 第一,在认识真理的过程中,辩可以使认识由片面到全面,由含混到清晰,由肤浅到深刻.大千世界万物运行,无数规律隐藏在表象的背后,需要我们去探索、去检验.然而,人们的认识水平是有限的,正所谓人非生而知之者,孰能无惑.于是,人们用辩来辨明真假,用辩来裁决真理和谬误.在辩的过程中,真理逐渐由萌芽走向成熟. 第二,在真理的传播过程中,辩可以为大多数人所掌握.真知灼见产生之时,习惯与偏见就早已站在它的面前,它们的力量是如此强大,以至于真理最初只被少数人掌握.但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正如古罗马的李维所言:"真理之火有时会变得暗淡,但它永远不会熄灭." 真理与谬误的争辩终将以真理的胜利而告终,而真理之光必将照亮整个人类.谢谢大家.(掌声) 正方一辩的陈词概括如下: 1、概念: 真理: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 辩:一定的逻辑基础为规则,通过摆事实、讲道理的方式与不同的观点交流、交锋; 明:清楚明晰 2、真理会越辩越明:真理在与其他思想的论辩中更加清晰明白. (1)对真理的完善:真理在论辩中得以自我完善,使其更加清晰明白. (2)对真理的传播:真理在论辩中得以不断推广,并逐渐被大众所接受. 3、防线:辩是使真理明的充分条件,实践是必要条件,在探索真理和检验真理中有巨大作用 从正方一辩的陈词来看,整个体系比较正,最有趣的就是这个防线:充分条件.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句话对很多人再熟悉不过,而且很多真理的探索和检验都与实践有着密切关系,这个方面显然正方难以与之相敌,所以,正方的这条防线给双方的题目划分了一个有趣的时间段: 1、真理的探索发现阶段: 在这个时间段中,论辩比不得实践的巨大作用,但是也并非无所作为(这个阶段中论辩的具体作用在后面的二辩陈词中有所提及). 2、真理的发展完善阶段: 这个时间段里,论辩尽管不是决定性的作用,但也是“推动真理完善自我”和“促进其传播”的重要动力. 因为这个时段的真理还不够完善,并且也并不能为大众所广泛接受,通过辩论可以使其更加完善,并逐渐被大众所接受. 通过这个充分条件,使正方的观点得到了一定的转换余地: 论辩在真理的探索发展的过程中,尽管不一定具有决定性,但还是具有巨大的促进作用的. 正方的辩题确实存在不小的弱势,尤其是可能面对对手“实践”方面的巨大冲击,如此立论也是无奈之举. 主席:谢谢崔同学,下面我们请反方的第一位代表萧俊仁同学表明立场,他的时间也是 3 分钟. 反方一辩:大家中午好.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时候,英国人说:"我是为真理而战."德国人也说:"我是为真理而战."就连法国人也说:"我是为了真理呀!"大家都各言其说.结果我们发现真理是什么?真理是躺在地上千千万万的尸体呀! 培根说:"研究真理,认识真理和相信真理,那是人最崇高的美德." 真理是对客观事物本质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它又可分为主观与客观真理,我觉得今天的主席非常英俊,这是主观真理.地球绕着太阳转,这只是客观真理.辩只是一种行为,不是规律,它建基在两个或更多的对立观点之上.对方辩友犯的最令我们遗憾的错误就是将辩等同于一定是善的,讲道理、说真话就是辩,可是,在现实的生活中辩是这样子的吗?(掌声)显然不对呀.而我方今天要说的口舌之战,笔墨之战就是辩的表现了.而越辩越明则是指将真理从局部到整体、从相对到绝对的整个不断升华过程. 真理不会越辩越明. 一、真正使真理明朗化的要靠经验累积,实践领悟. 而辩则是独立于人类寻找真理的整个过程之外.他只是提供了一个场合,让不同的意见,不同的思想可以发表出来.但是,辩本身是不具备生产性的.辩所带出的思想并不能实现何者更接近真理,因为们能说获胜的一方更接近真理吗?不.真正是真理更明的要考验就要靠实践. 二、辩这一行为由于有了人的介入,使得行为有了种种的局限,从人性的不完美到权利的介入,从表达的缺陷道语言的局限,都使人们在现实生活中无法真正将自己的思想表达出来.结果越多的辩论想来是离真理越来越远吧! 三、一些真理根本不会越辩越明,许多哲学命题与主观真理无论怎么辩也辩不明,知难行难何者更易?可否统一.请问被辩明了吗?一个圆形不会因为我们的辩论而变成正方形,一加一等于二也不是辩论而来的.像这种不辩自明的例子更是比比皆是. 综上所述,便本身并不能将真理的不明之处明朗化,感性之处理性化,主观之处客观化.谢谢.(掌声) 反方一辩陈词概括如下: 1、概念陈述: (1)真理是对客观事物本质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 (2)真理分类:主观与客观真理. 主观真理:我觉得今天的主席非常英俊 客观真理:地球绕着太阳转 从概念的定性来讲,马来亚的同行们非常狡猾: 开始的真理的定义倒还是中规中矩,但后面他们就开始耍了阴招,将真理进行了分类:“主观真理”和“客观真理”,他们并没有对这两个类别进行正面的定义,而是采用举例子的方式加以阐述,这就让人听着挺是那么回事的. 如果仔细辨析一下呢,“主观真理”实际上就是“主观意识:客观事物和规律在人脑中的反应”,“客观真理”实际上就是“客观事物和规律自身”. 前面中规中矩的真理定义,只是个幌子,随后的定义则在两个例子的分类烟幕弹中偷换概念暗渡陈仓. (3)辩:建基在两个或更多的对立观点之上的一种行为,不一定就是善的. 这个地方,反方给“辩”的定性偏重于贬义,这也有利于他们下一步论辩中从“辩”的特性中加以反驳. (4)越辩越明:指将真理从局部到整体、从相对到绝对的整个不断升华过程. 2、观点陈述: (1)真正使真理明朗化的要靠“经验累积,实践领悟”. 注意:能够使真理明朗化的是“实践”和“领悟”两个途径. 客观真理要想明朗化得靠“实践”,主观真理明朗化要靠“领悟”. 这部分的陈述与此前的定义紧密相连,衔接的很好. (2)为什么论辩不能使真理越辩越明: A、“辩”的性质: 辩独立于人类寻找真理的整个过程之外的行为,借此可以推出,辩出来的不一定就是真理,也有可能是谬误,当然了,这依然是建立在“辩”的贬义定性上. B、“人”的因素: 与前一点承接,“辩”这个行为一旦介入人的复杂因素,更是难以使真理越辩越明. C、“真理”的特性: 客观真理靠实践,主观真理靠领悟,肯定和论辩是不沾边. 主席:谢谢萧同学.下面我们请正方的另一位代表王雁宏同学发言.她的发言时间也是三分钟. 正方二辩:谢谢主席,大家好.刚才对方对我们说,一加一等于二是不辩自明的,那么请问,在歌德巴赫猜想中,一加一等于二这个例子都辩了好几十年,能说他们没有在辩吗?第二,对方说我们的辩是不以事实为基础,可是我方的辩就是要以事实为基础.如果对方把狡辩,诡辩都叫辩,那么请问,海马难道也是马,蜗牛也是牛,青春痘也是痘吗?(笑声,掌声) 下面我将从理论的层面进一步阐述我方的观点.我们说真理之所以越辩越明,这主要是由真理的特点决定的.众所周知,客观事物都是由各种因素构成`,又处在不断的变化和发展中.而人民认识能了经受着历史条件和社会条件的制约,同时又手着自身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的影响.所以在认识真理这个复杂的过程中,思想的交锋是必不可少的.而辩则是使真理澄清的充分条件. 第一,辩是使人民认识真理的动力之一.因为辩好似一种思想的交锋,在这种交锋的过程中,它所产生种种问题往往能够激发人民去进一步的思考以求获得真理.太使公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他是或谈言微中也可以解分.其实历史上的很多发现都是开始与对以往成就的怀疑与争论,例如波粒;二相性的理论不就是在波动说与微粒说的争论中创立的吗! 第二,辩是使真理发展的动力之一.任何客观科学真理的存在,都不是一成不变的.我们说《文心雕龙》中曾经告诉我们:论如息息贵能破理.这种辩论就给人们集思广益提供了一个充分的条件,特别是在辩的过程中也暴露出对原由知识的疑难和缺陷,从而促使人们进一步思考问题,更加深入的去探讨问题.使原由的认识逐渐地正确、精深与完善. 第三,辩是检验真理的重要环节之一.我们说检验认识,它其实也是探索真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带着批判性的眼光去衡量则是一个行之有效的检验方法,西方著名的科学方法论大师波普尔就提出了猜想反驳的科学观,可见辩是排除错误确认真理的一个重要环节. 最后,辩是使真理常新的有力保障,任何真理都离不开一定的条件.一旦条件发生变了化,那么真理也将随之而改变.如果人们不继续去探索真理,那么真理最终也会变成一堆死的教条.而辩则是防止真理僵化的有效途径. 通过以上4 点,我们不难看出,辩在真理明的过程中其实是起了+分重要的工作啊!所以我方认为真理越辩越明.大家.(掌声) 正方二辩的陈词概括如下: 1、真理的探索发现阶段: 在论辩的交锋中,特别是在对以往成就的论辩中,激发促使人们进一步去探寻真理. 2、真理的发展完善阶段: “推动真理完善”:“发展动力”“检验”“更新” 辩促进真理发展、更新,通过论辩,使真理不断对自身加以检验,弥补不足,跟上时代的发展,使其得以不断完善和发展. 在二辩的陈词中少了一个重要的论证:“论辩对促进真理传播方面的重要作用”. 这个论点在一辩稿子中,是作为论证本方观点的一个重要角度,但是在二辩的陈词(理论巩固)中,只是被一句话带过:“辩是使人民认识真理的动力之一”,而且在这句话之后,并没有就“辩如何促使人民认识真理,使真理得以传播”进行论证,反而是大谈特谈“辩是如何激发人们进一步探索真理”,这让人感觉有点张冠李戴. 如此的问题让人有点迷糊,难道是个人失误?稍稍有点辩论赛常识的人都知道,这是绝对不可能的,因为每个人的辩词在上场之前肯定是经过了多次反复的讨论,辩手个人辩词上的任何问题都会严令要求立刻修改. 既然不是个人失误,那就只有一个理由:正方对“辩促使人民认识真理,使真理得以传播”,并没有给与足够的重视. 他们把己方论证的重点放在了:“辩推动真理完善” 在我个人看来,这是一个极为致命的战术失误,他们选择了一条完全错误的主攻线路. 要知道“真理的完善”这个方面,论辩的作用是有限的,争议性的科学论题无论经过多少次论辩,最终的论题的完善终归要被研究者自身的实践所决定,这是反方的立论中最强的一块阵地,更是他们的观点中核心所在. 选择这个地方作为主攻方向,与自杀无异. 我的个人观点是: “真理的完善”最多只能作为防御阵地使用,主攻阵地应该是“真理的传播”. 那么,如果以这个地方作为主攻阵地,该如何展开呢? 我将会在后面的正方三辩陈词之后进一步阐述. 主席:谢谢王同学的发言.下面我们请反方的另一位代表林猷荃同学发言,时间是三分钟. 反方二辩:谢谢主席各位好. 先指出对方的几个错误: 第一,对方主辩告诉我们把所有的思维活动等同于辩论,那么请问对方辩友,我们今天在打麻将的时候也有思维活动,那对方同学在打麻将的时候是四角辩呀还是三角辩呀! 第二,对方一辩友告诉我们,辩论是寻求真理的充分条件,充分条件这个逻辑概念就是有之必然,也就是说我方只要提出一个反例就能把对方打倒了.那我问对方辩友,对白马黑马的辩论辩出真理了吗?如果辩不出真理的话,那对方的充分条件又如何成立呢? 第三,对方说一加一是不能够辩出真理的.然而,对方又如何从一加一辩出三来呢?始终不能啊!一加一是一个不证自明的真理呀! 第四,对方辩友告诉我们狡辩不算是辩,但是请问对方辩友,复制羊不是羊吗?试管婴儿不是(婴)儿吗?(掌声) 辩论作为一种行为模式,是无法与现实生活相隔离的. 今天对方所犯的最大的错误就是把立论建立在一个假想的理想世界之中. 然而理想是理想,现实是现实,在现实世界之中,有权利的介入,有人性的不完满,以及有情绪的障碍.则里能够越辩越明吗? 美国国会经过一次又一次的辩论,通过一个又一个支持以色列的议案,对方说真理越辩越明,岂不是要告诉我们以色列人欺压巴勒斯坦的暴行也是真理吗? 我方4 位辩手从不认为IQ 比RQ 价更高,我方四位辩手也不认为先天遗传比后天环境更重要.然而,今天我方之所以能够站在这里辩论不就引证了真理始终不会越辩越明吗?(笑声,掌声) 辩论必然是要运用语言的,而我们都知道语言是有局限的,老子就说过: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而我们在辩论电影明星巩俐还是张曼玉更有气质的问题时,有人说气质就是明眸皓齿,又有人说气质就是谈吐大方.像气质这种概念模糊的字眼在辩论上可谓是比比皆是不胜枚举,辩论又如何通过语言越辩越明呢?谢谢.(掌声) 反方二辩也对正方进行了进攻,但是与正方不同,反方的攻击线路更加清晰明确: 1、继续维护本方对“辩”的贬义定性. 2、“真理”的特性: “客观真理”(客观存在的事物和规律:白马黑马、1+1 不等于3、后天环境比先天遗传重要)根本无需论辩. 3、“辩”的性质: 辩独立于人类寻找真理的整个过程之外的行为,借此可以推出,辩出来的不一定就是真理,更有可能是谬误(美国、以色列) 4、“人”的因素: “辩”这个行为一旦介入人的复杂因素(因为语言的局限,不同人对气质的不同解释),更是难以使真理越辩越明. 我们不难看出,反方二辩的进攻完全承接了此前本方一辩的理论观点,并且从这三条线路上全面发动了攻势,与之相比,正方二辩相对疲软很多,我在前面曾经提到过,正方选择的攻击方向恰恰是对手理论中最强的部分,这几乎是等于用自己的脑袋去撞墙,自然是费力不讨好.我的个人观点是,比赛从这一轮陈词开始,胜利的天平就已经开始向反方大幅度倾斜. 人在穿衣服的时候,第一颗扣子如果扣错了,随后所有的扣子都会出现错误,正方的问题与此相同,一开始的整体攻击思路就错了,随后自然比赛就会越来越被动了. 主席:谢谢林同学的发言,下面我们请正方的第三位代表王慰卿同学继续阐明正方立场,时间是三分钟. 正方三辩:谢谢主席,大家好. 今天对方辩友告诉我们,说辩就是不讲道理,不说真话.那么我请问如果大家都不讲道,都不说真话,那还叫辩吗?正是因为有人说真话,有人说假话才要辩,才能辩出真理. 对方辩友刚才说我方是认为所有的思维活动都叫辩,可是你听清楚我方的话,在不同的思想进行交锋才叫辩.如果打麻将大家都是一个思想,那叫辩吗?(掌声) 对方刚才又说鸦片战争中辩论出的结果就是真理,对方是在告诉我们强权就是真理吗?如果不要辩的话,那么当年一纸命令就能侵略中国,这难道也叫真理吗?(掌声) 下面我将从事实层面,进一步阐述我方观点. 社会的发展需要真理,真理的发展需要辩论,人类社会的每一次进步都伴随着对真理的争辩. 在科技史上不断的辩论使科学的真理越来越明.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刚一出版大主教温博胡就组织辩论大会,企图扼杀进化论想,但结果呢,进化论反而在辩论中得到了传播和普及.正如伟大的科学家伽利略所说:"真理就是具备这样的力量,你越想攻击它,你的攻击就越加充实和证明了它." 法国科学家普鲁斯特为了探索定比定率同贝索勒进行了9 年的争辩,在这期间贝索勒向普鲁斯特提出了种种质疑,迫使他潜心研究,终于发现了定比定率.当人们为普鲁斯特庆功时,他执意要将一半的功劳归于贝索勒,因为他知道,这是贝索勒的质疑和这9 年的争辩才使他获得了成功.在思想史上人执着的争辩也使思想放出了璀璨的光芒. 春秋战国时期的诸子百家在争鸣中形成了各自的学说,开创了中华五千年文化的轴心时代,为中国思想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得基础.魏晋时期的名士会众倾谈,在辩论风云中唤醒了人们的解放,文的自觉.在近代中国的风风雨雨中,从洋务运动的字强振兴,到为新运动的变法图存,从辛亥革命的驱除鞑虏,到新文化运动的民主科学.又有哪一次进步不是伴随着同守旧思想的激烈论辩呢?即使在现代社会,人们的生活也与辩论密不可分.学子求学离不开对知识理念的论辩,先生治学离不开对学术思想的论辩,国家的治国方率大政方针更是离不开严谨周密的论辩.中国著名的三峡工程,就是经过了几十年的激烈论辩,最后终于拿出了一套科学稳妥的方案,使这项跨世纪的工程真正造福于亿万人民. 综上所述,古往今来无数事实告诉我们真理越辩越明.谢谢各位.(掌声) 因为主攻方向的错误,正方二辩的反驳显然没有给对手构成什么压力,反而是反方二辩全面出击频频逼问,这自然也给随后的正方三辩王慰卿造成了不小的压力,己方的主攻方向进攻不力,而对手的进攻却咄咄逼人,这都逼着王慰卿必须正面迎击,这既是形势使然,也是三辩职责所在. 所以,考虑到本方二辩的反驳不利,王慰卿的反驳并没有按照主攻方向,而是增大了个人发挥的成分,这种反驳效果无论好坏,对正方而言都不是好兆头,如果一支队伍的队员们开始单打独斗,那么距离比赛失败也只是时间问题. 我这样说并不是要贬低王慰卿的表现,在本方战术存在严重失误的情况下,队员选择个人发挥也是无奈之举,但是,王慰卿依靠自己的勇气和超强的进攻意识,抓住了对方几个现场漏洞进行了猛烈进攻,并且也取得了一定的现场效果,实属难能可贵. 难怪此次最终的最佳辩手给与了王慰卿,他做了一名队员所能尽到的最大努力,并且也达到了辩手个人发挥的最大效果,我不禁在想,当最终宣布冠军是马来亚大学的时候,王慰卿的心中又是怎样一种感受呢,他让我想起了一位我最欣赏的球星----罗伯特-巴乔. 巴乔已经尽了全力,最终看着冠军花落巴西,王慰卿也尽了全力,最终看着冠军被马来亚大学取走. 两位悲剧英雄,令我敬仰. 呵呵,在这里有点感情用事了,闲话少说步入正题吧. 王慰卿随后继续从事实层面论证了本方的观点: 1、辩促进真理传播和普及. 2、辩促进真理完善 3、辩促进了真理的探索 因为此前进行过时间段划分,所以此处不做赘述. 上面曾经说过,“真理的完善”最多只能作为防御阵地使用,主攻阵地应该是“真理的传播”. 第一,对“越辩越明”可以理解为:使真理在大众中广为传播和普及. 第二,在真理的传播和普及过程中,论辩的作用至少比“真理的完善”中要大得多,而且更为明显:最有代表性的例子就是“剑桥舌战极大的促进了进化论的传播”. 也就是说,反方的主攻方向应该是:正是通过不断与种种阻碍真理的荒谬思想的不断辩论,真理才得以在大众中有效传播和普及. 这是我对正方所发表的一个看法,在下水平有限,让各位见笑了. 主席:谢谢王同学,下面我们请反方的第三位代表周添建同学继续说明反方立场,时间是三分钟. 反方三辩:谢谢主席.对方辩友告诉我们人不是生而知之,这点我方承认.但是,我们知道孔子告诉我们要学而知之,可没告诉我们要辩而知之呀! 对方辩有告诉我们强权的介入,对呀.正是因为强调强权的介入,才使真理不会越辩越明,这点不是正是论证了我方立场吗? 对方辩有提到三峡工程,我到请问对方辩友,三峡工程到底事辩出来的,还是建出来的呀!(掌声) 对港辩友告诉我们推翻前任理论也叫辩,那我就奇怪了,爱因斯坦推翻牛顿理论,对方辩友是否要告诉我们爱因斯坦和牛顿也在辩论吗?(掌声) 对方辩友又告诉我们百家争鸣的历史,对呀,百家争鸣不是大家各说各的话吗?到最后谁是真理呢?到底性山还是性恶,知易行难还是知难行易呀?到今天还没有定论呢!真理不会越辩越明,已从无数的事实获得一一证实. 第一,千百年来许多的哲学命题经历了无数智慧超群的先哲们的唇枪舌剑,到今天仍然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两千多年前,盂子的性善论和苟子的性恶论已为我们开设了一个激烈的辩论舞台.4 年前,台大和复旦代表还在这舞台之上为这一千古难题而争论不休呀!再看看庄子和惠师为了鱼是否快乐进行了一场古人津津乐道的辩论,可是有了这场辩论之后,对方辩友能告诉我鱼是快乐的吗? 第二,心灵层次真理要靠觉悟.佛陀在菩提树下静坐冥思,最后悟出人生的真谛.这是辩论所造的吗?如果佛陀热衷于辩论,想必他也没有多少时间去明心戒性去追求真理了. 第三,真理的检验要靠实践.邓小平先生说得好,不管黑猫白猫,会捉老鼠的就是好猫.好猫还是坏猫不是由辩论决定的,再不会捉老鼠的猫在辩论中把它称赞得天花乱坠它仍然不是好猫啊!(掌声) 第四,主观真理不会越辩越明.一朵花是否漂亮,一种食物是否美味,天龙八部与神雕侠侣何者更为精彩,可是见仁见智啊!多几辩论或许能够产生一些新的意见,但你能告诉我这会辩出真理吗?谢谢.(掌声) 反方三辩的陈词可以分为两个部分: 1、对王慰卿的回应: 他依靠本方“实践”“客观真理”“辩论的特性”等各个方面的立论观点进行了回应,不过,我们仔细看一下就会发现一个很有趣的问题: 他对“辩促进真理传播普及”(剑桥辩论进化论)明显没有回应,采取了回避的态度,能够逼迫对手回避或者顾左右而言他,这恰恰可以说明,我方的进攻奏效了,给对手造成了很大的压力. 对正方而言,这是一次极好的机会,如果他们能够及时的自我调整,改变进攻方向,或许胜败难说. 2、继续论证: 1、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2、真理的特性 (1)主观真理不可辩(人性本善恶) (2)主观真理需要领悟(佛陀) (3)辩的特性与人的因素(人与人观点不同) 反方的陈词自始至终都在展现出一种强势的进攻姿态,在反一提出了本方的立论体系之后,反二反三都在本方体系的基础上向对手发动了进攻,但是仔细一看就会发现反二和反三的进攻和回应几乎是贯穿了全部的进攻线路,不过,反方的陈词倒是颇为有趣: 在他的进攻中,并没有用到“客观真理”这条线路,结合后面的自由辩论内容,这让我产生了一个猜测: 之所以不提可能是一个策略,准备留在自由辩论中作为一个重要的进攻利器. 因为反三是陈词阶段中最后一个发言的,他陈词结束之后,将马上进入自由辩论阶段,而且是正方先发言,人的注意力也是有一定限度的,距离我们比较近的东西往往更容易引起我们的兴趣,反三不提“客观真理”的目的就在于麻痹对手,让对手的对此注意力减弱,以达到出其不意攻其不备的战术目的. 双方攻防体系一览: 正方: 1、概念: 真理: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 辩:一定的逻辑基础为规则,通过摆事实、讲道理的方式与不同的观点交流、交锋; 2、真理的探索发现阶段:在对以往成就的论辩中,激发促使人们进一步去探寻真理 真理的发展完善阶段:辩促进真理完善:辩促进真理发展、更新,通过论辩,使真理不断对自身加以检验,弥补不足,跟上时代 的发展,使其得以不断完善和发展(正方自己定的进攻方向); 辩促进真理传播和普及:通过不断与种种阻碍真理的荒谬思想的不断辩论,真理才得以在大众中有效传播和普及(我个人认为的主攻方向) 、防线:充分条件:论辩在真理的探索发展的过程中,尽管不一定具有决定性,但还是具有巨大的促进作用的. 反方的攻防体系: 1、核心概念: “主观真理”:“主观意识:客观事物和规律在人脑中的反应” “客观真理”:“客观事物和规律自身” “辩”:定性偏重于贬义 2、实践是核心 3、 “辩”的性质:辩独立于人类寻找真理的整个过程之外的行为,辩出来的不一定就是真理,也有可能是谬误(“辩”的贬义定性). “人”的因素:“辩”这个行为一旦介入人的复杂因素,更是难以使真理越辩越明. “真理”的特性:客观真理靠实践,主观真理靠领悟,肯定和论辩是不沾边. 马来亚大学给我的感觉就像是一个老谋深算的战术高手,与之相比,首都师范大学更像一个白面书生. 自由辩论: 第一阶段: 正方四辩:请问在定比定率的发现过程中难道不是真理越辩越明吗? 反方一辩:对方辩友那么推崇辩,那么就请你们以辩来论证地球是以3.5 度来绕着太阳转的. 正方一辩:对方辩友,看来你是无法解释我方提出的这段科技史上的佳话,请问对方辩友,你们如何解释波普尔的猜想反驳定理呢? 反方二辩:对方告诉我们辩论是一种充分条件,对方是不是告诉我们辩论必然带来真理呢?那么请对方以辩来论证地球是以23.5 度环绕着太阳运行的.(掌声) 正方三辩:对方今天错误地理解了我们今大的辩题,我们说充分条件是说既有真理又有辩存在的情况下,真�